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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业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12-04  

                        证券代码:300410           证券简称:正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5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拟改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事务所”)
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

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公司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致同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

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其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双方事前沟通和协商,致同事务

所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经公司谨慎研究,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拟改聘永拓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永拓事务所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永拓事务所近

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
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公司拟聘任永拓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 2020 年报审
计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

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已就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致同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

通,致同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无陈述意见。公司董事会对致同事务所多年来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

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 2 幢 13 层

    4、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证书

    5、历史沿革:永拓事务所是一家现代咨询服务机构。1993 年,经国家审计

署批准成立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是全国审计系统第一家加入国际会计组织的会

计师事务所。1999 年,经财政部和审计署批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6 年,

永拓成为尼克夏国际成员所。2007 年,经香港政府批准,永拓在香港成立了永

拓富信(香港)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底,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由有限责任

公司向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是全国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40 家会计

师事务所之一,具有金融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

密条件备案证书。2019 年,永拓通过香港 FRC 财务汇报局认证,获得香港联合

交易所上市审计许可。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永拓事务所职业风险累计计提 6,816,216.89 元,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可以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
事赔偿责任。

    本次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以

下简称“永拓广东分所”)承办。永拓广东分所于 2002 年 10 月成立,经营场所:

中山市东区兴中道东方商贸大厦 502 号。永拓广东分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

格,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永拓广东分所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体化管理的分支机构,职业风险基金和职业保险由总所统一安排计提和购买,

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已涵盖永拓广东分所。

    (二)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吕江

    2、2019 年末合伙人数量:87 人

    3、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488 人

    4、2019 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数量:132 人

    5、2019 年末从业人员数量:1100 人

    6、项目成员信息

    本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1)杨小龙,永拓广东分所负责人,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广东省高

新审计评审专家,具有多年审计经验。1994 年 7 月至 2006 年 5 月在湖北楚鹰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审计业务;2006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在广东新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审计业务;2012 年 7 月开始至今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恒立实业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味氏(广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审计鉴证工作。

    (2)王庆华,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至今在永拓事务所从事审计业

务,有逾 25 年审计执业经验。主要负责过的证券业务有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兴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项目。至今为
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
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春生,从 2004 年 10 月开始在证券资格事务所从事

审计工作,2015 年 3 月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职从事证券

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担任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声讯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IPO 企业首发上市独立复核,以及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矿机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

司等 10 余家上市公司独立复核。

       (三)业务规模

    1、2019 年总收入:283,869,118.10 元

    2、2019 年审计业务收入:246,489,889.52 元

    3、2019 年证券业务收入:85,219,449.54 元

    4、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19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 20 家

    5、永拓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有色金属、新能源、煤炭开

采、交通运输、通用设备、仪器仪表、电气机械、医药卫生、房地产、农业畜牧

业、食品制造、木材加工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永拓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

    拟签字会计师杨小龙,具有 21 年审计鉴证工作经验,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会计师王庆华,具有 25 年审计鉴证工作经验,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春生,具有 16 年审计鉴证执业工作经验,负
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但受到行

政监管措施 11 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2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2018[28]号向永拓事

务所下发了《关于对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永拓事务所内部管理、质量控制体系和独立

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和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个别审计程序执行不

到位等执业问题提出警示;

    (2)2018 年 2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2018[29]号向永拓事

务所下发了《关于对荆秀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对永拓事务所山东分所合伙人荆秀梅作为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买入山东矿机股票 800

股,2017 年 6 月 6 日卖出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00 股的行为提出警示;

    (3)2018 年 2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2018[30]号向永拓事

务所下发了《关于对荆秀梅、李景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对永拓事务所执行的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项目,对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减值事项审计时存在的问题提出警示;

    (4)2018 年 2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2018[31]号向永拓事

务所下发了《关于对万从新、张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对永拓事务所执行的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项目执业中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等审计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提出警示;

    (5)2019 年 12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以 2019[23]
号向永拓事务所下发了《关于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马重飞、
蓝元钧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永拓事务所执行的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对关联交易审计

不到位、未对部分银行账户实施函证程序等问题提出警示;

    (6)2019 年 12 月 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 2019[218]

号向永拓事务所下发了《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及注册会计师黄经纬、王波、刘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对永拓事务所执行的深圳海斯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和 2016 年年

报审计执业中存在货币资金审计程序不到位、未关注或有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其在

年报中的披露情况等问题提出警示。

    (7)2020 年 4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 2020[96]

号向永拓事务所下发了《关于对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

会计师徐冉、渠军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永拓

事务所执行的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报审计执业中商誉减值、存

货跌价准备等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提出警示。

    (8)2020 年 6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 2020[108]

号向永拓事务所下发了《关于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

师吕润波、黄冠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永拓事

务所执行的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2017、2018 年年报审计执业中

未关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等审计程序执行不

到位的问题提出警示。

    (9)2020 年 9 月 2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2020]7

号向永拓事务所下发了《关于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

师吕润波、华二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永拓事

务所执行的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执业中重要性水平确定

不当等问题提出警示。

    (10)2020 年 10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以陕证监
措施字[2020]30 号向永拓事务所下发了《关于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及注册会计师王伟雄、王永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对永拓事务所执行的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执业中

未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态度等问题提出警示。

    (11)2020 年 11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2020]53

号向永拓事务所下发了《关于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汤春雷、

呙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永拓事务所执行的华

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执业中风险评估不到位、内控测试不

到位、实质性审计程序不到位等问题提出警示。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说明

       1、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永拓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

了永拓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对永拓事务所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一致认可。永拓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的规定,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

求,同意变更其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永拓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

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

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

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因此我们同意

聘请永拓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永拓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

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聘请永拓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0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

真审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

永拓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

    4、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意见;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5、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联系人
信息和联系方式,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

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