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业科技:关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2021-04-29
关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
目 录
1、关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
告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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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
永证专字(2021)第 310223 号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合并
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1 年4
月 27日出具永证审字(2021)第 110028 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
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
知》、 《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规定,编制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表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
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
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
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核查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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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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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项目 备注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 119,727.21 104,597.0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其中: 材料销售收入 1,036.10 2,855.49
租赁收入 728.70 340.11
废品收入 32.03 19.08
其他 491.43 12.50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
2,288.26 3,227.18
计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17,438.95 101,36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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