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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业科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8  

                        证券代码:300410           证券简称:正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南园路 6 号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地华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

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3)。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59,695,7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2.7788%。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 159,652,1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2.767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43,6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117%。

     (注: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373,845,506 股,其中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 539,9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

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故本次股
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73,305,606 股。)
    公司董事徐地华、徐地明、徐国凤、范斌、祝福冬;监事蔡林、曹燕子、黄

玉莹;董事会秘书王巍;财务总监谭君艳;见证律师李珊、李烜如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其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形成

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 159,693,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85%;反对 2,3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5,5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4455%;反对 2,3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5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 159,693,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85%;反对 2,3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5,5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4455%;反对 2,3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5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 159,319,2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642%;反对 376,5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0.23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839%;反对 376,5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0.11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 159,319,2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642%;反对 376,5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0.23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839%;反对 376,5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0.11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 159,693,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85%;反对 2,3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5,5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4455%;反对 2,3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5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 159,693,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85%;反对 2,3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5,5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4455%;反对 2,3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5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 159,693,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85%;反对 2,3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5,5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4455%;反对 2,3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5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 159,693,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85%;反对 2,3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5,5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4455%;反对 2,3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5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 159,693,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85%;反对 2,3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5,5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4455%;反对 2,3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5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 159,693,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85%;反对 2,3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5,5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4455%;反对 2,3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5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 159,693,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85%;反对 2,3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5,5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4455%;反对 2,3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5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 159,693,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85%;反对 2,3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5,5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4455%;反对 2,3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5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部分消除

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 159,693,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85%;反对 2,3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5,5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4455%;反对 2,3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5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李珊律师、李烜如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关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

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