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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业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2021-05-28  

                          证券代码:300410            证券简称:正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5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披

露了实际控制人徐地华先生、徐国凤女士发生的相关诉讼事项。公司于近日通过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示信息查询,获悉公司实际控

制人徐地华先生、徐国凤女士因上述事项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徐地华、徐国凤
执行法院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民终 2854 号、(2019)粤 19 民初 104 号
立案时间                     2021 年 04 月 23 日
案号                         (2021)粤 19 执 841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2020)粤民终 2854 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
                             持原判。 二、(2019)粤 19 民初 104 号民事判决: 被
                             告徐地华、徐国凤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
                             15 日内向原告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支付其减持第
                             三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8,029,000 股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年化投资收益率 8%的差额补足款 113,496,192.38 元。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
                             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
                             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
                             案受理费 630,661.99 元、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费 5,000
                           元,诉中财产保全申请费 5,000 元,合计 640,661.99
                           元,由原告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负担 23,261.84 元,
                           由被告徐地华、徐国凤负担 617,400.15 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发布时间                   2021 年 05 月 21 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

动,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