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01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
情况后,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现就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独立意见
在认真审阅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
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我们对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
影响所做的努力表示肯定,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
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就此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我们对该专项说明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奕华
祝福冬
李峻峰
202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