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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业科技:关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2021-07-01  

                          关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
  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目录




1、审核报告

2、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

项说明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永证专字(2021)310375 号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业
科技”)《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正业科技董事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了

《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编制和对

外报送、披露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是正业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正业科技编制的《关于 2020 年度
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
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记录和

文件、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
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正业科技编制的《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

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正
业科技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述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审核报告作为正业科技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
出具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庆华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小龙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

                            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业科技”或“公司”)2020 年度
财务报表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审计并出具
了永证审字(2021)110028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现就 2020 年度
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经消除的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一、保留意见所述事项

       根据永拓出具的正业科技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所述保留意见事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4 所示,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建工程“智能云平
台项目”的余额为 4,444.97 万元。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贵公
司采购该工程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二、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 2020 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影响。

       1、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聘请北京德祥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在
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智能云平台项目”的造价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广东正
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建工程估值报告》(京德评咨字[2021]第 001 号),在建工
程-设备安装工程“智能云平台项目”于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4 月 30 日的估值结
果(包含设备采购、项目管理及资金成本)为 22,829,000.00 元。
       通过对资产评估结果的复核,公司对该智能云平台项目的建设单位管理费以
及资金成本予以调整扣除,调整后确定的智能云平台项目的公允价值为
21,771,100.00 元,与智能云平台账面价值 44,449,659.59 元的差额为 22,678,559.59
元。
       2、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对智能云平台采购价格与市场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差异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整改。
       3、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徐地华先生对公司出具了承诺
函: 为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徐地华先生承诺:

对经确定的智能云平台项目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22,678,559.59 元由其

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公司。”

    4、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经收到徐地华先生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

付的经确定的智能云平台项目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款 22,678,559.59 元。

至此,公司在建工程-智能云平台项目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间的差额

22,678,559.59 元已经全部收妥。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