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业科技: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7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查阅公
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
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
见
经查发现公司 2019 年存在实际控制人徐地华、徐国凤因资金紧张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 3,376.02 万元的情形,公司发现前述情形后及时进行了纠正,截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已收回全部被占用资金 3,376.02 万元。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担保事项均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未向任何第三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对子公司的
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严格
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不存在违反规定程序进行担保事项,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奕华:
祝福冬:
李峻峰: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