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正业科技:关于控股股东涉及法院执行暨签署《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2021-11-05  

                         证券代码:300410        证券简称:正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5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涉及法院执行暨签署
                   《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

    控股股东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涉及法院强制执行的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25日,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业

科技”)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118),因控股股东东莞市正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控股股东于2021

年10月14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其公司名称由“东莞市正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变更为“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涉及到控股股东名称变更前的相关事项

仍简称为“正业实业”,涉及到名称变更后的事项使用新简称“楚联科技”)在五

矿证券(代新悦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触发违约条款,

五矿证券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年12月16日受理立案(案号:(2020)粤19执1973号),执行标的金额约1.91

亿元。

    2021年8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控股股东涉及法院执行暨签署<股份协议转让三方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1-085)。

    2021年9月4日,公司披露了《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涉及

法院执行暨签署<和解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及《广东正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涉及法院执行暨签署<股份协议转让三方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近日,五矿证券与楚联科技签订了《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就还款期限及
双方权利义务做了进一步约定。

    二、《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代“新悦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乙方: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东莞市正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东莞市正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变更公

司名称为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于2021年9月3日签署《和解协议》,

2021年9月23日完成第一阶段还款计划(转让正业科技11,176,005股),鉴于第二

阶段还款计划因计划外情形,导致迟延,经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决定延长

《和解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双方就《和解协

议》达成如下补充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一、《和解协议》第2条第二阶段“乙方应于第二阶段《股份协议转让三方协

议》签订后的3个交易日内且在2021年9月30日前,向《股份协议转让三方协议》

约定的三方共管账户转入第二阶段应偿债务本金人民币80,312,342.00元。”修改

为:“乙方应于2021年11月30日前,向《股份协议转让三方协议》约定的三方共

管账户转入第二阶段应偿债务本金人民币80,312,342.00元。”

    二、《和解协议》第3条“如乙方在2021年9月30日前按照本协议第2条约定全

额偿还所欠甲方债务本金和资金成本费,甲方同意乙方于2022年9月29前支付完

毕按照利率4.35%计算的应偿债务利息及维权费用(其中公证费用488,818.00元、

律师费用228,960元),并减免全部违约金。”修改为“如乙方在2021年11月30日

前按照本协议第2条约定全额偿还所欠甲方债务本金和资金成本费,甲方同意乙

方于2022年9月29前支付完毕按照利率4.35%计算的应偿债务利息及维权费用(其

中公证费用488,818.00元、律师费用228,960元),并减免全部违约金。”

    三、《和解协议》第4条“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如在2021年9月30日前仍未能

按照本协议第2条的约定清偿所欠甲方债务本金的,甲方不再减免违约金,甲方

有权按(2020)粤19执1973号享有的执行债权继续执行乙方名下财产。”修改为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如在2021年11月30日前仍未能按照本协议第2条的约定清
偿所欠甲方债务本金的,甲方不再减免违约金,甲方有权按(2020)粤19执1973
号享有的执行债权继续执行乙方名下财产。”

    四、《和解协议》第3条约定的“全部债务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是指根据《股

份协议转让三方协议》约定,在股份转让款已划入甲方托管账户前提下,标的股

份过户完成之日。

    五、乙方确认因延长还款期限,导致甲方增加的资金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其他条款按照双方原协议执行,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有冲突时,以本补

充协议为准。

    七、对于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补充协议

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2021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部分股

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控股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

方式将其持有的正业科技79,442,17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景德镇合盛产

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投资”),已完成第一批44,861,460股的交

割,并于2021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1年9月22日。

后续控股股东将积极推进剩余34,580,710股股份转让给合盛投资的进度。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涉及的其他未结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2020年10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仲裁通知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因控股股东在五矿证券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新

悦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触发违约条款,五矿证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与公

司控股股东正业实业之间证券纠纷案的仲裁申请。2021年7月21日,公司披露了

由深圳国际仲裁院就该仲裁案件出具的《裁决书》的主要内容,具体详见《广东

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73)。2021年8月17日,公司披露了《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涉及仲裁暨签署<股份协议转让三方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3)。2021年9月4日,公司披露了《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涉及仲裁暨签署<和解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及《广东

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涉及仲裁暨签署<股份协议转让三方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