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业科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2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向股东、公司及员工负
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查,对公司财务
状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
现将 2021 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 10 次会议,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全
体成员均亲自出席所有监事会会议,对每项议案都进行了认真讨论、审慎表决。
监事会召开及审议事项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召开日期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 日
会议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说明》、《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 2021 年 4 月 27 日
会议
产的议案》、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
于 2021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
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
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
事项影响部分消除的说明》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 年 4 月 28 日
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
2021 年 6 月 30 日
会议 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于公司与国新建设签署代采购合同暨关联 2021 年 8 月 6 日
会议
交易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26 日
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 2021 年 10 月 28
《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 2021 年 11 月 23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会议 日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拟任监事薪酬的议
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 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2021 年 12 月 13
议 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日
额度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与国新建设
签署代采购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2021 年 12 月 29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日
以上议案获得与会监事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公司监事对公司依法运
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内部控制、董事高管任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仔细监督检
查,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
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
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的工作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规范运作,工作认真负责、经
营决策科学合理,并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做出的重大
决策都征求了独立董事的意见,在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依法及时、准确、完整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
料,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表
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
告能够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因短期大额资金周转需求向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景德镇国新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新建设”)签订《代采购合同》,由国新建设向公司供应商采购
一批自动化检测设备配件,并转售给公司,采购金额约为 29,999,705.90 元(含
税)。本次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
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为进一步满足公司短期大额资金周转需求以及市场客
户订单需求,公司再与国新建设签订《代采购框架合同》,新增由国新建设向公
司供应商采购一批自动化检测设备配件,并转售给公司,采购金额约为
100,000,000.00 元(含税)。本次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
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2019 年,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徐地华、徐国凤因资金紧张向其债权人彭盈松
借款且未偿还的情况下,指定公司向彭盈松控制的杭州古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杭州古稆”)采购“智能云平台”设备,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
杭州古稆为公司关联方。对公司与杭州古稆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补充履行审议程序。本次补充确认关联方暨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对除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公司严格遵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了相关的风险。
5、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健全合理的,
执行是有效的,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而使本公司财产
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使其失真的情况。针对“智能云平
台”项目采购价格与市场公允价值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经收到徐地华先生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的经确定的智能云平台项目
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款 22,678,559.59 元,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时,公司董事
会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整改,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
加强内控制度执行力。
三、2022 年监事会的重点工作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并以维护股东权益为
目标,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全力支持配合股东和董事会的工作,并将
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结合起来,认真全面履行监事会职责。2022 年度监事会的
重点工作安排具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监事履职的专业业务能力。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
定的相关政策,不断适应新形势,改进监事会的监督方式和方法,进一步提高监
事会的监督能力和水平。
(二)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有效运行。加强对董
事会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同时,要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三)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定期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公司的财务运行状况。
(四)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
形象的行为发生。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