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15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广东
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
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实事求
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被聘任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4 条、第 3.2.5 条、第 3.2.7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3、被聘任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且保证在任职期
间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职责,
此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赵红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祝福冬:
符念平:
汪志刚:
2022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