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4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
则,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
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
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
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
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与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合同暨关联
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长远规划,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
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
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
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祝福冬:
符念平:
汪志刚:
2022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