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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业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东莞信托签署处置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2-12-28  

                        证券代码:300410                   证券简称:正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4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与东莞信托签署处置协议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处置协议涉及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处置协议涉及股份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处置,
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3、本次处置事项尚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
过户手续,能否获得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处置协议概述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标的公司”或“正业科技”)
于2022年12月26日收到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联科技”)出具的
《告知函》,获悉楚联科技与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信托”)根据《关
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
办理指引》等相关通知和规定,于2022年12月26日签订了《关于处置广东正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之协议》(以下简称“《处置协议》”),双方同意通过质押证
券处置过户方式处置楚联科技持有的18,319,028股正业科技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1
    的4.99%,本次质押证券处置过户的价格为本次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

1
  本公告中的公司“总股本”为公司实际总股本 367,654,697 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 539,900 股后的总股
本,即 367,114,797 股。
70%,质押股票处置过户总金额为人民币135,670,721.37元。
    质押股票处置过户总金额减去因本次交易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后剩余的
金额楚联科技将全部用于偿还东莞信托的部分债务。

    二、本次处置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港城路与疏港大道交叉口向东100米运河宿迁港
产业园2号楼318-3室
    成立时间:2009年07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924209613
    股东构成: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杨               1,394                 49.00%

    2              徐地华              1,015                 36.00%

    3              徐国凤               290                  10.00%

    4              徐地明               145                  5.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让方
    名称: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科技园2号楼
    成立时间:1987年03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198065976Q
    股东构成: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2,800         77.79%

   2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2,200          22.21%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
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
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
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
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
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
他业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处置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乙方: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
    1、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
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股票代码:300410),截至协议签约日标的公司总股本为367,114,797股;
乙方为标的公司第二大股东,直接持有标的公司81,077,804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22.09%。
    2、双方同意通过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处置乙方持有的18,319,028股标的
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占标的公司股本总额的4.99%。本次质押证
券处置过户的价格为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70%。
    3、乙方全面配合甲方行使债权人的权利,履行标的公司股票的过户手续及
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交易流程
    1、甲方与乙方已签署了《借款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签署了《最高额质
押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主债务合同”),乙方向甲方借款本金为
51,506万元,乙方以其持有66,629,531股标的公司股票及其派生权益作为质押物,
并已办理质押登记。甲乙双方于2020年7月31日签署了《调解协议》(以下统称《调
解协议》)。因乙方未按照前述《调解协议》履行义务,2022年8月29日,甲方向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受理执行案件(案号为(2022)
粤1971执30845号)。截止2022年11月30日,该笔债权存续期间已经超过1年,甲
方多次催促乙方还款,乙方证实无能力偿还欠款。
    2、甲方与乙方遵照《关于修订并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指南>的通知》签署本协议,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生效
后7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提交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
票过户。甲方与乙方需确保在标的公司的股票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不存在
因任何原因被采取冻结、查封等司法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不存在其他限制转
让的情况。各方同意通过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处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319,028股标的公司股票(占标的公司股本总额的4.99%)。
    3、抵扣的目标债务金额:质押股票处置过户总金额减去因本次交易产生的
相关费用及税费后剩余的金额(以下简称“质押股票处置过户所得”)。甲乙双方
对目标债务金额与质押股票处置过户所得金额,进行轧差。若目标债务大于质押
股票处置过户所得,则针对差额部分,乙方仍负有偿还义务。
    (二)陈述和保证
    1、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并不构成其违反其作为一方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
章程性文件、已经签署的协议/合同及获得的许可,也不会导致其违反或需要获
得法院、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发出的判决、裁定、命令或同意;
    2、双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和有效
的,保证不存在任何已知或应知而未向其他方披露的、影响本协议签署的违法事
实及法律障碍;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至
本次交易完成之日均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3、遵守减持规则、增持规则、大宗交易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
不得利用对方、或通过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因
此产生任何法律责任,违法违规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违法违规方导致对
方遭受任何损失,应承担相应损失赔偿责任。
    (三)违约及违约赔偿
    1、若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实质性义务或该方在本协议项下的
任何陈述或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则该方(“违约方”)已违反本协议。在这种
情况下,任一履约方(“履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指出其已违反本协议且应
在合理期限内(不应超过自该通知之日起十日)纠正该违约。
    2、若本协议项下股票未能按约定办理完毕过户手续,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
协议,若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主债务合同》及《调解
协议》约定立即清偿目标债务。
    3、若出现违反本协议的情况,违约方应对履约方由于该违约方违反本协议
而引致的损失负责。

    四、本次处置完成后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               本次交易后持有股份

                                  占公司当前总                       占公司当前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股)                            (股)
                                       (%)                            (%)
   楚联科技        81,077,804          22.09        62,758,776          17.10
   东莞信托             0                0          18,319,028           4.99

    注:1、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深圳高新投签署处置协议暨权益变

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

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楚联科技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签订了《关于处置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之协议》,双方拟通过质押证券处置过户

方式处置楚联科技持有的10,250,42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9%),与深圳市高新投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处置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之协议》,双方拟通过

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处置楚联科技持有的2,955,79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1%);

楚联科技与铸锋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代表“铸锋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铸锋璟

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铸锋璟玥1号”)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铸锋璟玥

1号受让楚联科技持有的19,415,71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9%)。

    2、楚联科技办理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处置18,319,02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给东莞信托有限公司、办理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处置10,250,421股公司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2.79%)给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办理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处置

2,955,79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1%)给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办理协

议转让19,415,71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9%)给铸锋璟玥1号将同时进行,最终权
益变动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为准。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处置协议涉及股份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处置,不涉
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
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以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式处置楚联科技持有的公司股份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关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相关事项的通
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广
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9 月 8 日、2022 年 9 月 9 日、2022 年 9 月 14 日、
2022 年 10 月 10 日和 2022 年 11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及其关联方收到<执
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的公告》《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可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与债权人签署<谅解备忘录>的公告》《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
结的公告》。楚联科技与东莞信托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楚联科技未在限期内履
行(2020)粤 1971 民特 2031、2032、2033 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东莞信
托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标的合计 762,308,721 元及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财产保全需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冻结楚联科技持有的
公司股份 79,835,747 股。2022 年 10 月 10 日,鉴于楚联科技就其相关债务问题
与各债权方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东莞信托与其签署《谅解备忘录》并向法院提交
解除冻结申请。2022 年 11 月 15 日,楚联科技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79,835,747 股
解除司法冻结。
    3、楚联科技正积极寻求解决债务问题的措施,本次以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方
式处置楚联科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楚联科技解决一部分债务问题。本次处置事项
尚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能否获得通
过尚存在不确定性。随着本次交易的推进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或有其他不可预见
的情形出现,同时,一方或双方主观意愿的变化、主观违约行为、不可抗力或其
他协议约定的交易终止的情形出现时,将直接导致本次交易失败,交易能否最终
顺利达成仍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及公司全体董监高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
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告知函》;
    2、《关于处置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之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