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7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正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的原则,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
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
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执业过程中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在 2022 年度审计工作
中,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
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活动之所需,遵循市场定价及公允、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祝福冬:
符念平:
汪志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