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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盾股份: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5-04-2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030




      2015 年 04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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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淼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鹏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何鹏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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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49,885,502.57               47,515,801.24                      4.9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183,654.74                3,811,357.81                      9.77%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8,913,903.38              -24,569,731.75                     -17.6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3614                    -0.4095                     11.75%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23                     0.0635                      -17.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23                     0.0635                      -17.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1%                      1.50%                       -0.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0.77%                      1.39%                       -0.62%
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684,439,758.66               847,027,695.81                     -19.2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
                                               516,078,560.39               511,894,905.65                      0.8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6.451                     6.3987                       0.82%
产(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37,5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0,0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41,625.00

合计                                                                       235,875.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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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持续成长性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地铁、隧道、核电等领域。报告期内,地铁、隧道类产品合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高于60%。地铁、隧道、核电类项目主要为政府主导型投资建设项目。如果国家及地方政府放缓地铁、
隧道的投资建设,公司主要产品及募投项目是否能够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
存在一定的成长性风险。

     2、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的风险

    公司重视技术创新与新产品研发工作,坚持高端产品的开发和生产,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具备
相应高素质的技术团队。公司通过与行业内权威研发机构、高等院校等建立密切合作关系,积极引进高素
质人才等方式,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与联合开发能力。若公司不能紧跟国内外通风机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
充分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个性需求,后续研发投入不足,或在技术更新、新产品研发过程中出现研究方向偏
差、无法逾越的技术问题、产业化转化不力等情况,将可能使公司丧失技术和市场的领先地位,从而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流失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技术含量较高,多数核心技术为公司自主创新。公司具有良好的人才“外部引进”与“内
部培养”制度和比较完善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了一套核心技术开发的保密
制度,并与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对可能产生的泄密问题严加防范。但是随着通风
机行业的发展,业内人才需求增大,人才竞争日益激烈,如果发生研发和技术队伍人才流失或严重技术泄
密现象,将对公司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4、经营活动中的财务风险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对资金的周转要求提高,且按照流体机械产品行业的惯例,公司
产品验收合格后一般用合同金额的10%货款作为质保金,于项目工程整体安装调试并经检验合格后1-2年内
收回。同时,公司的部分客户付款审批流程时间较长,从申请付款到最终收到款项的时间跨度较长,由于
结算周期较长,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较慢,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若公司客户出现经营不善,不能
及时还款,公司可能存在发生坏账的风险。为规避应收帐款的风险,公司将不断拓宽融资渠道,落实应收
账款回收责任制等措施,注重挖掘各行业具有雄厚资金实力和优良资信记录的优质客户,并与其建立长期
合作关系,保证公司应收账款能够及时的收回。此外公司还采取了明确信用审批权限,严格规范信用审批
程序,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加大应收账款责任制实施力度,增强了对业务人员在回款工作方面的考评力度。
加强与客户之间的沟通,加快回款的速度,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5、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成功进入资本市场后,公司的资产、业务、项目、人员等各方面的规模在迅速扩大,公司在发展战略、
制度建设、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将面临更大挑战。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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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5,369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周建灿           境内自然人           21.52%       17,214,000        17,214,000

王淼根           境内自然人           17.15%       13,716,000        13,716,000

陈根荣           境内自然人           12.66%       10,128,000        10,128,000

周纯             境内自然人           10.76%        8,610,000         8,610,000

上海诚鼎二期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4.50%        3,600,000         3,600,000
企业(有限合伙)

马夏康           境内自然人            3.17%        2,532,000         2,532,000

杭州诚鼎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0%        2,400,000         2,400,000
限合伙)

上海盛万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5%        1,800,000         1,800,000
限公司

张国娟           境内自然人            1.37%        1,097,463                  0

张春美           境内自然人            1.20%          956,088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张国娟                                                                1,097,463 人民币普通股               1,097,463

张春美                                                                 956,088 人民币普通股                     956,088

丁玲玲                                                                 786,340 人民币普通股                     786,340

阮晓军                                                                 573,180 人民币普通股                     573,180

温光明                                                                 520,621 人民币普通股                     520,621

阮晓春                                                                 362,112 人民币普通股                     362,112

周建萍                                                                 337,710 人民币普通股                     337,710

陈雄杰                                                                 317,800 人民币普通股                     317,800

王肖铭                                                                 303,561 人民币普通股                     303,561

赵晓军                                                                 264,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4,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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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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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分析
(1)货币资金较2014年末减少21284.76万元,下降83.33%,主要因本公司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中的自筹资金,使用部份
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还归还企业贷款以及利用募集资金支付工程设备款所致。
(2)应收票据较2014年末增加343.36万元,增长168.08%,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收到客户承兑汇票所致。
(3)预付款项较2014年末增加1136.20万元,增长968.58%,主要是公司采购部分材料和募投项目设备需预付部分款项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2014年末增加475.80万元,增长51.57%,主要因公司工程项目保证金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较2014 年末增加2840.93万元,增长46.74%,主要系2015年度募投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所致。
(6)短期借款较2014年末减少8250万元,下降84.62%,主要因为公司归还企业贷款所致。
(7)应付票据较2014年末增加1054.37万元,增长86.78%,主要是为了支付采购款向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所致。
(8)应付账款较2014年末减少3110.17万元,下降32.99%,主要是公司支付应付账款所致。
(9)应交税费较2014年末增加149.85万元,增长3085.38%,主要因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0)应付利息较2014年末减少28.85万元,下降91.08%,主要系期末流动资金贷款余额减少所致。
(11)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较2014年末减少1,500万元,下降100%,系公司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项目贷款所致。
(12)长期借款较2014年末减少5,200万元,下降100%,系归还项目贷款所致。
二、利润表分析
(1)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120.32万元,下降78.70%,系公司归还流动资金贷款所致。
(2)资产差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63.20万元,增长39.52%,主要系部分应收款增加及应收账款账龄调整所致。
(3)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5.97万元,增长125.64%,系公司公益事业支出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4年同期减少2383.21万元,同比下降200.47% ,主要系2015年公司两个募投项目投
入建设资金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6575.75万元,下降比例1110.53 %,主要因为公司归还贷款所致。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长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9393.39万元,同比下降900.67 %,主要因公司还归还企业贷款以及利用
募集资金支付工程设备款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88.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实现净利润418.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77%。报告期内
公司继续加大力度开拓市场,加强成本管理,产品销量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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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过度依赖单一供应商的情形,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采购引起的,属正常变化,对
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过度依赖单一客户的情形,前五大客户的变化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2015年度经营计划,进一步加大地铁、隧道及核电市场开发力度,同时稳步推进研发创新、成本控制、
优化组织架构与公司流程、人才引进和培养、内部风险控制等各项工作,公司本年度经营计划未发生重大变更。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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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公司股票上
                                                   市后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将严
                                                   格遵守我国法
                                                   律法规关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及股
                                                   份变动的相关
                                                   规定,规范诚信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周纯;周建灿                                     上市后 36 个月
                                                   履行控股股东、日                                   反。
                                                   实际控制人的
                                                   义务;
3、若
                                                   其持有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届
                                                   满后拟减持公
                                                   司股票,其将通
                                                   过合法方式减
                                                   持;其持有的公
                                                   司股票锁定期
                                                   届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其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
4、自
                                                   公司股票上市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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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减持期间,公
              司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
              项,减持底价下
              限和股份数将
              相应进行调整;
              "

              "1、公司股票上
              市后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将严
              格遵守我国法
              律法规关于股
              东持股及股份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王淼根;马夏康 变动的有关规                        上市后 36 个月
                               日                                  反。
              定,规范诚信履
              行股东的义务;
              
3、自公司股
              票上市至减持
              期间,公司如有
              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减
              持底价下限和
              股份数将相应
              进行调整。"

              "1、除前述锁定
              期外,在其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
周建灿;王淼根; 其直接或间接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9999-12-31
陈根荣        持有公司股份 日                                      反。
              的 25%,离职半
              年内不转让其
              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10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如本人在
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6 个月
内申报离职,自
申报离职之日
起 18 个月内不
转让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如本人
在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
月之间申报离
职,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

3、若其持有
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届满后拟
减持公司股票,
其将通过合法
方式减持;其持
有的公司股票
锁定期届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

4、自公司股
票上市至减持
期间,公司如有
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减
持底价下限和
股份数将相应
进行调整;
5、
若招股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


                                                         1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其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6、上述承诺
              不会因为本人
              职务的变更或
              离职等原因而
              改变。"

              "1、公司股票上
              市后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
陈根荣;上海诚 份;
2、将严
鼎二期股权投 格遵守我国法
资基金合伙企 律法规关于股
业(有限合伙) 东持股及股份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杭州诚鼎创业 变动的有关规                         上市后 12 个月
                               日                                  反。
投资合伙企业 定,规范诚信履
(有限合伙); 行股东的义务;
上海盛万投资 
3、自公司股
有限公司      票上市至减持
              期间,公司如有
              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减
              持底价下限和
              股份数将相应
              进行调整。"

              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 36 个
              月后,如因个人
              其他投资需求
                               2014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周建灿;周纯   急需资金周转
                               日                 日               反。
              时,将首先采取
              其他融资渠道
              予以解决;如确
              需减持股份的,
              通过大宗交易

                                                                                12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方式或直接在
         二级市场交易
         进行减持,并提
         前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其减
         持价格及减持
         数量如下:(1)
         锁定期满后第
         一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其持股
         数量的 10%,第
         二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其持股
         数量的 10%;
         (2)减持价格
         不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的发行
         价(若公司股票
         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事项
         的,减持价格将
         进行相应调
         整)。如违反上
         述承诺,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 36 个
         月后,如因个人
         其他投资需求
         急需资金周转
         时,将首先采取
         其他融资渠道
                          2014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王淼根   予以解决;如确
                       日                日              反。
         需减持股份的,
         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或直接在
         二级市场交易
         进行减持,并提
         前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其减
         持价格及减持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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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如下:(1)
         锁定期满后第
         一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其持股
         数量的 20%,第
         二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其持股
         数量的 20%;
         (2)减持价格
         不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的发行
         价(若公司股票
         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事项
         的,减持价格将
         进行相应调
         整)。如违反上
         述承诺,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 个
         月后,如因个人
         其他投资需求
         急需资金周转
         时,将首先采取
         其他融资渠道
         予以解决;如确
         需减持股份的,
         通过大宗交易
                          2014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陈根荣   方式或直接在
                          日             日              反。
         二级市场交易
         进行减持,并提
         前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其减
         持价格及减持
         数量如下:(1)
         锁定期满后第
         一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其持股
         数量的 20%,第
         二年减持数量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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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超过其持股
              数量的 20%;
              (2)减持价格
              不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的发行
              价(若公司股票
              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事项
              的,减持价格将
              进行相应调
              整)。如违反上
              述承诺,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 个
              月后,如其确需
              减持股份的,通
              过大宗交易方
              式或直接在二
              级市场交易进
              行减持,且减持
上海诚鼎二期 价格不低于最
股权投资基金 近一期经审计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9999-12-31
合伙企业(有限 的每股净资产 日                                 反。
合伙)        (若公司股票
              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事项
              的,减持价格将
              进行相应调
              整)。如违反上
              述承诺,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若其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
              届满后拟减持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马夏康        公司股票,其将                      2017-12-31
                               日                              反。
              通过合法方式
              减持;其持有的
              公司股票锁定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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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届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其减
              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

              "(一)本次发
              行前滚存利润
              的分配安排

              经 2011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本次发
              行前滚存的未
              分配利润,由本
              次发行后的新
              老股东依其所
              持股份比例共
              同享有。
(二)
              本次发行后公
              司股利分配政
              策、现金分红比
              例
根据公司
              201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的《公司章程》、
浙江金盾风机 2014 年第一次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9999-12-31
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股东大会 日                               反。
              审议通过的《关
              于修订上市后
              适用的<公司章
              程>相应条款的
              议案》、2014 年
              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公司章
              程》(2014 修
              订),本次发行
              后的股利分配
              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
              原则:公司实施
              积极的利润分
              配政策,重视对
              股东的合理回
              报并兼顾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


                                                                        16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利润分配政策
保持连续性和
稳定性。公司坚
持按照法定顺
序分配利润和
同股同权、同股
同利的原则。

2、利润分配
形式:公司可采
取现金或股票
与现金相结合
的方式分配股
利。利润分配
中,现金分红优
于股票股利。具
备现金分红条
件的,应当采用
现金分红进行
利润分配。公司
在股本规模及
股权结构合理、
股本扩张与业
绩增长同步的
情况下,可以采
用股票股利的
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 
公司
应每年至少进
行一次利润分
配。公司董事会
可以根据公司
的盈利及资金
需求状况提议
公司进行中期
现金或股利分
配。
3、公司
现金分红的具
体条件、比例和
期间间隔 

(1)实施现金
分配的条件 

公司该年度或
半年度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为


                                                          1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正值,即公司弥
补亏损、提取公
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
值,且符合《公
司法》规定的分
红条件下,应采
取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 

(2)利润分配
期间间隔 
在
满足利润分配
条件前提下,原
则上公司每年
进行一次利润
分配,以现金分
红为主,但公司
可以根据公司
盈利情况及资
金需求状况进
行中期现金分
红。 
(3)现
金分红最低金
额或比例 

公司具备现金
分红条件的,公
司应当采取现
金方式分配股
利,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
的 20%;公司在
实施上述现金
分配股利的同
时,可以派发股
票股利。 
公
司董事会应当
综合考虑所处
行业特点、发展
阶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


                                                          18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排等因素,区分
下列情形,并按
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 程序,提
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
阶段属成熟期
且无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
阶段属成熟期
且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
阶段属成长期
且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
不易区分但有
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可以按
照此项规定处
理。
4、发放
股票股利的具
体条件 
公司
在经营情况良
好、累计未分配
利润超过股本


                                                        19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总数 120%且董
事会认为公司
股票价格与公
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发放股票
股利有利于公
司全体股东整
体利益时,可以
在满足上述现
金分红的条件
下采用发放股
票股利方式进
行利润分配,具
体分红比例由
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决定。
公司在
确定以股票方
式分配利润的
具体金额时,应
充分考虑以股
票方式分配利
润后的总股本
是否与公司目
前的经营规模、
盈利增长速度
相适应,并考虑
对未来债权融
资成本的影响,
以确保分配方
案符合全体股
东的整体利益。

5、利润分配
方案的决策程
序和机制
(1)
公司每年利润
分配预案由董
事会结合公司
章程的规定、盈
利情况、资金供
给和需求情况
拟订。董事会审
议现金分红具


                                                        20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体方案时,应当
认真研究和论
证公司现金分
红的时机、条件
和最低比例、调
整的条件及决
策程序要求等
事宜,独立董事
应对利润分配
方案进行审核
并发表独立明
确的意见,董事
会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
事可以征集中
小股东的意见,
提出分红提案,
并直接提交董
事会审议。股东
大会对现金分
红具体方案进
行审议时,应通
过多种渠道主
动与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和交流,
包括但不限于
电话、传真和邮
件沟通或邀请
中小股东参会
等方式,充分听
取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诉求,并
及时答复中小
股东关心的问
题。 
   (2)
公司因不符合
现金分配条件、
或公司符合现
金分红条件但
不提出现现金
利润分配预案,
或最近三年以


                                                        2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现金方式累计
分配的利润低
于最近三年实
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 30%
时,公司应在董
事会决议公告
和年报全文中
披露未进行现
金分红或现金
分配低于规定
比例的原因,并
对公司留存收
益的确切用途
及预计投资收
益等事项进行
专项说明,经独
立董事发表意
见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
议制定或修改
利润分配相关
政策时,须经全
体董事过半数
表决通过方可
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股东大会
审议制定或修
改利润分配相
关政策时,须经
出席股东大会
会议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
过。 
6、利润
分配政策的调
整
     公司
的利润分配政
策不得随意变
更。公司根据生
产经营、重大投
资、发展规划等


                                                        22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方面的资金需
求情况,确需对
利润分配政策
进行调整的,调
整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不得违
反法律法规以
及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且有
关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的议案,
需事先征求独
立董事及监事
会的意见,经全
体董事过半数
同意,并分别经
公司 1/2 以上独
立董事、1/2 以
上外部监事同
意,方能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
议,该事项须经
出席股东大会
股东所持表决
权 2/3 以上通
过。为充分听取
中小股东意见,
公司应通过提
供网络投票等
方式为社会公
众股东参加股
东大会提供便
利,必要时独立
董事可公开征
集中小股东投
票权。 

7、利润分配政
策的披露 
公
司应当在年度
报告中详细披
露利润分配政
策的制定及执
行情况,并对以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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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事项进行专
              项说明:
(1)
              现金分红是否
              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或者股
              东大会决议的
              要求;
(2)
              现金分红标准
              和比例是否明
              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
              策程序和机制
              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
              是否尽职履责
              并发挥了应有
              的作用;
(5)
              中小股东是否
              有充分表达意
              见和诉求的机
              会,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是否
              得到充分维护
              等。
    如对
              利润分配政策
              进行调整或变
              更的,还应详细
              说明调整或变
              更的条件和程
              序是否合规和
              透明等。"

              "鉴于浙江金盾
              风机股份有限
              公司(“金盾风
              机”)目前的实
              际经营业务为
              风机的研发销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周纯;周建灿   售,我们作为金                      9999-12-31
                               日                              反。
              盾风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
              人,在此确认我
              们没有在与金
              盾风机所从事
              的相同行业进


                                                                            24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行投资和任职,
并作出以下承
诺:
      1、
截至本承诺函
出具之日,本人
及本人关系密
切家庭成员目
前没有、将来也
不会直接或间
接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
于独资、合资、
合作和联营)从
事或参与任何
与金盾风机构
成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产品研
发、生产、销售
或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函
出具之日起,本
人及本人关系
密切家庭成员
从任何第三方
获得的任何商
业机会与金盾
风机之业务构
成或可能构成
实质性竞争的,
本人及本人关
系密切家庭成
员将立即通知,
并将该等商业
机会让与金盾
风机。

3、本人及本人
关系密切家庭
成员承诺将不
向其他与金盾
风机业务构成
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其他公司、
企业、组织或个
人提供技术信


                                                        25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息、工艺流程、
              销售渠道等商
              业秘密。

              4、若本人及本
              人关系密切家
              庭成员控制公
              司的产品或业
              务可能与金盾
              风机的产品或
              业务构成竞争,
              则本人及本人
              关系密切家庭
              成员控制企业
              将以停止生产
              构成竞争的产
              品、停止经营构
              成竞争的业务
              等方式避免同
              业竞争。

              5、本人承诺将
              约束本人关系
              密切家庭成员
              按照本承诺函
              进行或者不进
              行特定行为。

              6、如上述承诺
              被证明为不真
              实或未被遵守,
              本人将向金盾
              风机赔偿一切
              直接和间接损
              失。
"

              "鉴于浙江金盾
              风机股份有限
              公司(“金盾风
              机”)目前的实
上海诚鼎二期 际经营业务为
股权投资基金 风机的研发销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9999-12-31
合伙企业(有限 售,我们作为金 日                          反。
合伙)        盾风机 5%以上
              的股东,在此确
              认我们没有在
              与金盾风机所
              从事的相同行


                                                                       26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业进行投资和
任职,并作出以
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
函出具之日,本
企业及本企业
投资的企业目
前没有、将来也
不会直接或间
接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
于独资、合资、
合作和联营)从
事或参与任何
与金盾风机构
成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产品研
发、生产、销售
或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函
出具之日起,本
企业从任何第
三方获得的任
何商业机会与
金盾风机之业
务构成或可能
构成实质性竞
争的,本企业将
立即通知,并将
该等商业机会
让与金盾风机。

       3、本企
业承诺将不向
其他与金盾风
机业务构成或
可能构成竞争
的其他公司、企
业、组织或个人
提供技术信息、
工艺流程、销售
渠道等商业秘
密。
       4、
若本企业或本
企业投资的企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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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的产品或业
             务可能与金盾
             风机的产品或
             业务构成竞争,
             则本企业或本
             企业投资的企
             业将以停止生
             产构成竞争的
             产品、停止经营
             构成竞争的业
             务等方式避免
             同业竞争。

             5、本企业承诺
             将约束本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
             人按照本承诺
             函进行或者不
             进行特定行为。
             
      6、如上
             述承诺被证明
             为不真实或未
             被遵守,本企业
             将向金盾风机
             赔偿一切直接
             和间接损失。"

             "鉴于浙江金盾
             风机股份有限
             公司(“金盾风
             机”)目前的实
             际经营业务为
             风机的研发销
             售,我们作为金
             盾风机 5%以上
             的股东,在此确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王淼根;陈根荣 认我们没有在                       9999-12-31
                              日                              反。
             与金盾风机所
             从事的相同行
             业进行投资和
             任职,并作出以
             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
             函出具之日,本
             人及本人关系
             密切家庭成员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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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没有、将来
也不会直接或
间接以任何方
式(包括但不限
于独资、合资、
合作和联营)从
事或参与任何
与金盾风机构
成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产品研
发、生产、销售
或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函
出具之日起,本
人及本人关系
密切家庭成员
从任何第三方
获得的任何商
业机会与金盾
风机之业务构
成或可能构成
实质性竞争的,
本人及本人关
系密切家庭成
员将立即通知,
并将该等商业
机会让与金盾
风机。

3、本人及本人
关系密切家庭
成员承诺将不
向其他与金盾
风机业务构成
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其他公司、
企业、组织或个
人提供技术信
息、工艺流程、
销售渠道等商
业秘密。

4、若本人及本
人关系密切家
庭成员控制公
司的产品或业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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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可能与金盾
               风机的产品或
               业务构成竞争,
               则本人及本人
               关系密切家庭
               成员控制企业
               将以停止生产
               构成竞争的产
               品、停止经营构
               成竞争的业务
               等方式避免同
               业竞争。

               5、本人承诺将
               约束本人关系
               密切家庭成员
               按照本承诺函
               进行或者不进
               行特定行为。

               6、如上述承诺
               被证明为不真
               实或未被遵守,
               本人将向金盾
               风机赔偿一切
               直接和间接损
               失。"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
周建灿;周纯;王 价,或者上市后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上市后 6 个月
淼根;陈根荣    6 个月期末收盘 日                                   反。
               价低于发行价,
               其持有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
               月。

               "1、如招股说明
               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周建灿;周纯    者重大遗漏,对                      9999-12-31
                                日                                 反。
               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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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重大、实质性
                                                             影响的,将敦促
                                                             公司依法回购
                                                             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
                                                             
2、若招股说
                                                             明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其依
                                                             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865.97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489.9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489.9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      截至期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报告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末累计      末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期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入金 进度(3)
                                总额       额(1)      金额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2)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5 年
地铁、隧道智能通风                                              5,849.6
                     否          11,530 11,530 5,849.61                      50.73% 12 月 31           0          0否         否
系统投资项目                                                            1
                                                                                        日

三代核电(AP1000)                                                                      2015 年
                                                                4,640.3
通风空调系统产业     否           7,878        7,878 4,640.35                58.90% 12 月 31           0          0否         否
                                                                        5
化项目                                                                                  日

                                          2,457.9
补充流动资金         否           5,000
                                                  7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4,408 21,865. 10,489.9 10,489.               --            --        0          0     --         --



                                                                                                                                        3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97        6      96

超募资金投向

                                         21,865. 10,489.9 10,489.
合计                      --    24,408                               --      --          0       0    --      --
                                             97        6      9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无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无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为使本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7332.13 万元。2015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况
                     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自筹资金投入 7332.13
                     万元。

                     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2015 年 2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用
况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不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专用账户内,将用于 2015 年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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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5年4月23日,公司二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4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 元(含税)人民币,共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8,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80,000,000股,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 160,000,000 股。分配预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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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2,568,997.62                         255,416,578.5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5,476,452.90                           2,042,880.40

    应收账款                                        375,680,240.35                         372,522,988.68

    预付款项                                         12,535,056.97                           1,173,054.7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3,984,648.25                           9,226,622.7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1,201,091.33                          20,883,897.6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959,910.02                           1,163,807.27

流动资产合计                                        472,406,397.44                         662,429,830.0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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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89,469,098.25                        90,588,312.48

    在建工程                        89,194,880.62                        60,785,623.9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7,441,049.98                        27,592,692.7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5,928,332.37                         5,631,236.56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12,033,361.22                       184,597,865.73

资产总计                           684,439,758.66                       847,027,695.8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000,000.00                        97,5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2,693,700.00                        12,150,000.00

    应付账款                        63,181,255.99                        94,282,916.84

    预收款项                        23,328,961.95                        18,750,739.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176,541.53                         3,522,737.15

    应交税费                         1,547,100.07                            48,568.82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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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利息                      28,233.33                          316,690.0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565,405.40                         3,978,638.2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31,521,198.27                       245,550,290.1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2,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36,840,000.00                        37,582,5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6,840,000.00                        89,582,500.00

负债合计                     168,361,198.27                       335,132,790.1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80,000,000.00                        8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79,837,416.81                       279,837,416.8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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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余公积                                               15,205,748.88                          15,205,748.8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41,035,394.70                           136,851,739.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16,078,560.39                           511,894,905.65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6,078,560.39                           511,894,905.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84,439,758.66                           847,027,695.81


法定代表人:王淼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鹏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鹏程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49,885,502.57                          47,515,801.24

    其中:营业收入                                         49,885,502.57                          47,515,801.2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45,116,113.49                          42,849,822.40

    其中:营业成本                                         30,236,128.51                          29,500,663.0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3,782.88                            245,763.51

           销售费用                                         6,007,772.15                           4,921,554.94

           管理费用                                         6,171,799.42                           5,054,006.62

           财务费用                                           325,569.39                           1,528,764.16

           资产减值损失                                     2,231,061.14                           1,599,070.1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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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769,389.08                         4,665,978.84

    加:营业外收入                        337,500.00                           357,5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07,215.14                            47,515.8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999,673.94                         4,975,963.03

    减:所得税费用                        816,019.20                          1,164,605.2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183,654.74                         3,811,357.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183,654.74                         3,811,357.81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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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4,183,654.74                           3,811,357.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4,183,654.74                           3,811,357.81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523                               0.063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523                               0.0635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淼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鹏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鹏程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金额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5,903,353.30                           48,669,214.71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642,256.96                            1,932,718.22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9,545,610.26                           50,601,932.93



                                                                                                             39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0,714,041.45                          44,699,368.2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4,732,638.73                           4,611,625.88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74,474.13                           6,462,106.1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1,138,359.33                          19,398,564.40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8,459,513.64                          75,171,664.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913,903.38                        -24,569,731.7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5,315,492.41                          11,888,367.42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405,000.00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720,492.41                          11,888,367.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720,492.41                        -11,888,367.4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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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4,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49,500,000.00                          47,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161,532.78                          2,074,041.10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70,000.00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0,831,532.78                          49,074,041.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831,532.78                         14,925,958.9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28.11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5,466,056.68                        -21,532,140.2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8,099,643.30                          51,998,209.4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633,586.62                          30,466,069.16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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