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盾股份: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5-10-2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078




      2015 年 10 月




                                                                  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淼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鹏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鹏程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803,545,206.06                      847,027,695.81                          -5.13%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
                                             537,844,918.31                      511,894,905.65                          5.07%
东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3.3615                           6.3987                          -47.47%
股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76,874,249.35                    -3.94%          239,585,909.46                   -0.9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1,847,434.66                   -15.14%           33,759,257.92                   3.86%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66,052,055.44                 -216.74%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0.4128               -18.76%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41.67%                       0.21               -22.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41.67%                       0.21               -22.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9%                    -3.09%                     6.38%                 -5.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2.02%                    -3.20%                     5.93%                 -5.49%
净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134,5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99,372.23

减:所得税影响额                                                             425,269.17

合计                                                                        2,409,858.60                     --


                                                                                                                                  3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持续成长性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地铁、隧道、核电等领域。地铁、隧道、核电类项目主要为政府主导型投资建设项
目。如果国家及地方政府放缓地铁、隧道的投资建设,公司主要产品及募投项目是否能够取得良好的投资
回报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存在一定的成长性风险。

2.费用不断上升的风险

    随着新厂房的建设,运营成本和费用相应上升,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对此,公司在努力
经营、提升业绩的同时,将加强内部费用管理与控制,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制度,提升管理效率,有效降低
经营成本,减少管理费用上升带来的风险。

3.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成功进入资本市场后,公司的资产、业务、项目、人员等各方面的规模在迅速扩大,公司在发展
战略、制度建设、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将面临更大挑战。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0,044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周建灿               境内自然人           21.52%       34,428,000      34,428,000 质押               32,000,000

王淼根               境内自然人           17.15%       27,432,000      27,432,000 质押                3,500,000

陈根荣               境内自然人           12.66%       20,256,000      20,256,000 质押                3,500,000

周纯                 境内自然人           10.76%       17,220,000      17,220,000 质押               12,500,000

上海诚鼎二期股权投
                     境内非国有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4.50%        7,200,000       7,200,000
                     人
限合伙)

马夏康               境内自然人            3.17%        5,064,000       5,064,000 质押                3,500,000

杭州诚鼎创业投资合 境内非国有法
                                           3.00%        4,800,000       4,800,0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


                                                                                                                    4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上海盛万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
                                           2.25%        3,600,000        3,600,000
司                  人

刘静娜              境内自然人             0.63%        1,013,000

许煜                境内自然人             0.51%         808,76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刘静娜                                                                   1,013,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13,000

许煜                                                                      808,760 人民币普通股            808,760

夏德胜                                                                    256,600 人民币普通股            256,600

陈子红                                                                    251,400 人民币普通股            251,400

周频                                                                      166,640 人民币普通股            166,640

黄伟嘉                                                                    152,800 人民币普通股            152,8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保本混
                                                                          151,180 人民币普通股            151,18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乔刚强                                                                    148,199 人民币普通股            148,19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6,500 人民币普通股            146,500

杨文霞                                                                    142,500 人民币普通股            142,500

                                   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015年9月14日,周纯先生将其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15,400,000 股股权解除质押,
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2015年9月16日,周纯先生又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12,500,000 股质押给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并办理完成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2015年7月23日,王淼根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 3,500,000
股股份,在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质押期限 3 年,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7月24日,购回交易日
为2018年7月23日,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陈根荣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 3,500,000股股
份,在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质押期限3年,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7月2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
年7月23日,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马夏康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3,500,000股股份,在华
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质押期限3年,初始交易日为2015 年7月2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7月23
日,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 周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6%。其中股票质押数量为12,500,000股,占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72.59%,占公司总股本的7.81%;王淼根先生所持
有公司股份27,4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5%。其中股票质押数量为3,500,000股,占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12.76%,
占公司总股本的2.19%。陈根荣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20,2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6%。其中股票质押数量为3,500,000
股,占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17.2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9 %。马夏康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5,064,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3.17%,其中股票质押数量为3,500,000股,占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69.1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9%。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5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6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分析
(1)货币资金较2014年末减少21,772.22万元,下降85.24%,主要系公司归还银行贷款以及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工程设备款所致。
(2)应收票据较2014年末减少84.29万元,下降41.26%,主要系收到客户应收票据后用于支付采购款所致。
(3)预付款项较2014年末增加787.49万元,增长671.31%,主要系公司采购部分材料及募投项目设备预付款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2014年末增加971.87万元,增长105.33%,主要系公司工程项目保证金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较2014 年末增加3,436.20万元,增长56.53%,主要系募投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较2014年末增加254.86万元,增长45.26%,主要系企业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增加所致。
(7)应付票据较2014年末增加 2,380.00万元,增长195.88%,主要系支付采购款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和向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
所致。
(8)预收账款较2014年末减少1151.64万元,下降61.42%,主要系部分项目今年发货确认收入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较2014年末减少153.49万元,下降43.57%,主要系本期工资发放时间提前所致。
(10)应交税费较2014年末增加458.50 万元,增长9440.23%,主要系三季度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1)应付利息较2014年末减少19.44万元,下降61.38%,主要系期末流动资金贷款余额减少所致。
(12)其他应付款较2014年末减少275.30万元,下降69.20%,主要系支付相关上市费用所致。
(13)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较2014年末减少1,50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系公司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项目贷款所致。
(14)长期借款较2014年末减少5,20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系归还项目贷款所致。


二、利润表分析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减少55.19万元,下降29.20%,主要原因是募投项目设备采购增加,使上交的增值税比去年同
期下降,城建和附加税也相应下降所致
(2)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314.35万元,下降65.64%,系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减少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702.52万元,增长69.22%,系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增加及应收账款账龄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23.65万元,增长78.46%,系公司赞助公益事业支出所致。
(5)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567.92万元,下降50.17%,主要系企业所得税税率变动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支付的各项税费较2014年同期减少1,278.77万元,下降39.87%,主要系企业所得税税率变动和募投采购设备增加使增值税
及相关税费的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4年同期减少2,802.40万元,下降98.32%,系公司募投项目投入建设资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4年同期减少13,374.49万元,下降354.33%,系公司归还贷款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长额较2014年同期减少20,696.27万元,下降 1782.36%,系公司归还银行贷款以及使用募集资金支付
工程设备款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9,585,909.46元,较去年同期下降0.95%;实现净利润33,759,257,92元,较去年同
期增长3.86%。主要原因系企业所得税率变化,从而所得税费用下降,另外流动资金贷款减少降低了利息支出;应收账款的
原因使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增加,影响了净利润的增长。其中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874,249.35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3.94%,实现净利润11,847,434.66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5.14%。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9月25日,公司披露了与深圳瑞谷电子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合作开发协议,该项目合同金额总计1,165万元人民币,
报告期内处于前期准备阶段。
    2015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获得长春市地铁 1 号线一期工程通风系统—通风系统设备项目的中标公告,该项目合同金
额总计40,602,438.00 元 ,报告期内尚未开始履行。
    2015年7月21日,公司披露了与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项目风机供货合同的公告,该项目合同金额总计
2,198 万元。报告期内尚未开始履行。
    2015年5月8日,公司披露了中标红沿河核电项目 5-6 号机组 LOT12B(CI/BOP 风机)项目的公告,该项目合同金额总计
6,711,665.00 元 ,报告期内尚未开始履行。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过度依赖单一供应商的情形,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是因业务需要进行采购引起的,属正常变化,对公
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绝大部分均通过招投标形式取得,前五大客户的变化较大,不存在过度依赖单一客户的情形,前五大客
户的变化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2015年度经营计划,进一步加大地铁、隧道及核电市场开发力度,同时稳步推进研发创新、成本控制、
人才引进和培养、内部风险控制等各项工作,公司本年度经营计划未发生重大变更。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8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公司股票上
                                                   市后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2、将严格遵守
                                                   我国法律法规
                                                   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
                                                   股及股份变动
                                                   的相关规定,规
                                                   范诚信履行控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周纯;周建灿                                       上市后 36 个月
                                                   股股东、实际控 日                                    反。
                                                   制人的义务;3、
                                                   若其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
                                                   届满后拟减持
                                                   公司股票,其将
                                                   通过合法方式
                                                   减持;其持有的
                                                   公司股票锁定
                                                   期届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其减
                                                   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4、自
                                                   公司股票上市
                                                   至减持期间,公



                                                                                                                         9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司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
                 项,减持底价下
                 限和股份数将
                 相应进行调整;
                 "

                 1、公司股票上
                 市后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2、将严格遵守
                 我国法律法规
                 关于股东持股
                 及股份变动的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王淼根;马夏康 有关规定,规范                         上市后 36 个月
                                  日                                  反。
                 诚信履行股东
                 的义务;3、自
                 公司股票上市
                 至减持期间,公
                 司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
                 项,减持底价下
                 限和股份数将
                 相应进行调整。
                 "

                 1、除前述锁定
                 期外,在其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
                 其直接或间接
周建灿;王淼根;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持有公司股份                        9999-12-31
陈根荣                            日                                  反。
                 的 25%,离职半
                 年内不转让其
                 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2、如本人在公

                                                                                   10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 6 个月内申
报离职,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
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
份;如本人在公
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第 7 个月至
第 12 个月之间
申报离职,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
让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3、若其
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届满
后拟减持公司
股票,其将通过
合法方式减持;
其持有的公司
股票锁定期届
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
价;4、自公司
股票上市至减
持期间,公司如
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底价下限
和股份数将相
应进行调整;5、
若招股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其依法赔


                                                         1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偿投资者损失;
                 6、上述承诺不
                 会因为本人职
                 务的变更或离
                 职等原因而改
                 变。"

                 1、公司股票上
                 市后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陈根荣;上海诚
                 2、将严格遵守
鼎二期股权投
                 我国法律法规
资基金合伙企
                 关于股东持股
业(有限合伙)
                 及股份变动的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杭州诚鼎创业                                         上市后 12 个月
                 有关规定,规范 日                                    反。
投资合伙企业
                 诚信履行股东
(有限合伙);
                 的义务;3、自
上海盛万投资
                 公司股票上市
有限公司
                 至减持期间,公
                 司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
                 项,减持底价下
                 限和股份数将
                 相应进行调整。

                 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 36 个
                 月后,如因个人
                 其他投资需求
                 急需资金周转
                 时,将首先采取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周建灿;周纯                                          2019-12-31
                 其他融资渠道     日                                  反。
                 予以解决;如确
                 需减持股份的,
                 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或直接在
                 二级市场交易
                 进行减持,并提

                                                                                   12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前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其减
         持价格及减持
         数量如下:(1)
         锁定期满后第
         一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其持股
         数量的 10%,第
         二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其持股
         数量的 10%;
         (2)减持价格
         不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的发行
         价(若公司股票
         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事项
         的,减持价格将
         进行相应调
         整)。如违反上
         述承诺,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 36 个
         月后,如因个人
         其他投资需求
         急需资金周转
         时,将首先采取
         其他融资渠道
         予以解决;如确
         需减持股份的,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王淼根                                     2019-12-31
         通过大宗交易      日                           反。
         方式或直接在
         二级市场交易
         进行减持,并提
         前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其减
         持价格及减持
         数量如下:(1)
         锁定期满后第
         一年减持数量


                                                                     13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不超过其持股
         数量的 20%,第
         二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其持股
         数量的 20%;
         (2)减持价格
         不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的发行
         价(若公司股票
         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事项
         的,减持价格将
         进行相应调
         整)。如违反上
         述承诺,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 个
         月后,如因个人
         其他投资需求
         急需资金周转
         时,将首先采取
         其他融资渠道
         予以解决;如确
         需减持股份的,
         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或直接在
         二级市场交易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陈根荣                                        2017-12-31
         进行减持,并提 日                                 反。
         前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其减
         持价格及减持
         数量如下:(1)
         锁定期满后第
         一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其持股
         数量的 20%,第
         二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其持股
         数量的 20%;
         (2)减持价格


                                                                        14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不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的发行
               价(若公司股票
               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事项
               的,减持价格将
               进行相应调
               整)。如违反上
               述承诺,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 个
               月后,如其确需
               减持股份的,通
               过大宗交易方
               式或直接在二
               级市场交易进
               行减持,且减持
上海诚鼎二期   价格不低于最
股权投资基金   近一期经审计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9999-12-31
合伙企业(有限 的每股净资产     日                              反。
合伙)         (若公司股票
               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事项
               的,减持价格将
               进行相应调
               整)。如违反上
               述承诺,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若其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
               届满后拟减持
               公司股票,其将
               通过合法方式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马夏康                                             2017-12-31
               减持;其持有的 日                                反。
               公司股票锁定
               期届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其减
               持价格不低于

                                                                             15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发行价。

               (一)本次发行
               前滚存利润的
               分配安排经
               201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发行
               前滚存的未分
               配利润,由本次
               发行后的新老
               股东依其所持
               股份比例共同
               享有。(二)本
               次发行后公司
               股利分配政策、
               现金分红比例
               根据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公
               司章程》、201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金盾风机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通过的《关于修                       9999-12-31
股份有限公司                     日                              反。
               订上市后适用
               的<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的议
               案》、201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的《公司章程》
               (2014 修订),
               本次发行后的
               股利分配政策
               如下: 1、利润
               分配原则:公司
               实施积极的利
               润分配政策,重
               视对股东的合
               理回报并兼顾
               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利润分配
               政策保持连续
               性和稳定性。公
               司坚持按照法


                                                                              16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定顺序分配利
润和同股同权、
同股同利的原
则。2、利润分
配形式:公司可
采取现金或股
票与现金相结
合的方式分配
股利。利润分配
中,现金分红优
于股票股利。具
备现金分红条
件的,应当采用
现金分红进行
利润分配。公司
在股本规模及
股权结构合理、
股本扩张与业
绩增长同步的
情况下,可以采
用股票股利的
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 公司应
每年至少进行
一次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的
盈利及资金需
求状况提议公
司进行中期现
金或股利分配。
3、公司现金分
红的具体条件、
比例和期间间
隔 (1)实施现
金分配的条件
公司该年度或
半年度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为
正值,即公司弥
补亏损、提取公
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
值,且符合《公


                                                       1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司法》规定的分
红条件下,应采
取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
(2)利润分配
期间间隔 在满
足利润分配条
件前提下,原则
上公司每年进
行一次利润分
配,以现金分红
为主,但公司可
以根据公司盈
利情况及资金
需求状况进行
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
最低金额或比
例     公司具
备现金分红条
件的,公司应当
采取现金方式
分配股利,以现
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 20%;
公司在实施上
述现金分配股
利的同时,可以
派发股票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
当综合考虑所
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等因素,区
分下列情形,并
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 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
现金分红政策:


                                                        18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公司发展
阶段属成熟期
且无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
阶段属成熟期
且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
阶段属成长期
且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
不易区分但有
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可以按
照此项规定处
理。4、发放股
票股利的具体
条件 公司在经
营情况良好、累
计未分配利润
超过股本总数
120%且董事会
认为公司股票
价格与公司股
本规模不匹配、
发放股票股利
有利于公司全


                                                       19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体股东整体利
益时,可以在满
足上述现金分
红的条件下采
用发放股票股
利方式进行利
润分配,具体分
红比例由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在确定以
股票方式分配
利润的具体金
额时,应充分考
虑以股票方式
分配利润后的
总股本是否与
公司目前的经
营规模、盈利增
长速度相适应,
并考虑对未来
债权融资成本
的影响,以确保
分配方案符合
全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5、利
润分配方案的
决策程序和机
制(1)公司每
年利润分配预
案由董事会结
合公司章程的
规定、盈利情
况、资金供给和
需求情况拟订。
董事会审议现
金分红具体方
案时,应当认真
研究和论证公
司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
低比例、调整的
条件及决策程


                                                       20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应对
利润分配方案
进行审核并发
表独立明确的
意见,董事会通
过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
征集中小股东
的意见,提出分
红提案,并直接
提交董事会审
议。股东大会对
现金分红具体
方案进行审议
时,应通过多种
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
和交流,包括但
不限于电话、传
真和邮件沟通
或邀请中小股
东参会等方式,
充分听取中小
股东的意见和
诉求,并及时答
复中小股东关
心的问题。
(2)公司因不
符合现金分配
条件、或公司符
合现金分红条
件但不提出现
现金利润分配
预案,或最近三
年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
润低于最近三
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
30%时,公司应
在董事会决议


                                                          2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告和年报全
文中披露未进
行现金分红或
现金分配低于
规定比例的原
因,并对公司留
存收益的确切
用途及预计投
资收益等事项
进行专项说明,
经独立董事发
表意见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
议制定或修改
利润分配相关
政策时,须经全
体董事过半数
表决通过方可
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股东大会
审议制定或修
改利润分配相
关政策时,须经
出席股东大会
会议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
过。 6、利润分
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的利润分
配政策不得随
意变更。公司根
据生产经营、重
大投资、发展规
划等方面的资
金需求情况,确
需对利润分配
政策进行调整
的,调整后的利
润分配政策不
得违反法律法
规以及中国证


                                                       22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监会、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
且有关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
议案,需事先征
求独立董事及
监事会的意见,
经全体董事过
半数同意,并分
别经公司 1/2 以
上独立董事、1/2
以上外部监事
同意,方能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该事项须
经出席股东大
会股东所持表
决权 2/3 以上
通过。为充分听
取中小股东意
见,公司应通过
提供网络投票
等方式为社会
公众股东参加
股东大会提供
便利,必要时独
立董事可公开
征集中小股东
投票权。
7、利润分配政
策的披露 公司
应当在年度报
告中详细披露
利润分配政策
的制定及执行
情况,并对以下
事项进行专项
说明:(1)现金
分红是否符合
公司章程的规
定或者股东大
会决议的要求;
(2)现金分红
标准和比例是


                                                        23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
              策程序和机制
              是否完备;(4)
              独立董事是否
              尽职履责并发
              挥了应有的作
              用;(5)中小股
              东是否有充分
              表达意见和诉
              求的机会,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
              益是否得到充
              分维护等。
              如对利润分配
              政策进行调整
              或变更的,还应
              详细说明调整
              或变更的条件
              和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

              鉴于浙江金盾
              风机股份有限
              公司(“金盾风
              机”)目前的实
              际经营业务为
              风机的研发销
              售,我们作为金
              盾风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
              人,在此确认我
              们没有在与金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周纯;周建灿   盾风机所从事                         9999-12-31
                                日                              反。
              的相同行业进
              行投资和任职,
              并作出以下承
              诺:     1、截
              至本承诺函出
              具之日,本人及
              本人关系密切
              家庭成员目前
              没有、将来也不
              会直接或间接
              以任何方式(包


                                                                             24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括但不限于独
资、合资、合作
和联营)从事或
参与任何与金
盾风机构成或
可能构成竞争
的产品研发、生
产、销售或类似
业务。     2、
自本承诺函出
具之日起,本人
及本人关系密
切家庭成员从
任何第三方获
得的任何商业
机会与金盾风
机之业务构成
或可能构成实
质性竞争的,本
人及本人关系
密切家庭成员
将立即通知,并
将该等商业机
会让与金盾风
机。     3、本
人及本人关系
密切家庭成员
承诺将不向其
他与金盾风机
业务构成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
其他公司、企
业、组织或个人
提供技术信息、
工艺流程、销售
渠道等商业秘
密。     4、若
本人及本人关
系密切家庭成
员控制公司的
产品或业务可
能与金盾风机
的产品或业务
构成竞争,则本


                                                       25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人及本人关系
               密切家庭成员
               控制企业将以
               停止生产构成
               竞争的产品、停
               止经营构成竞
               争的业务等方
               式避免同业竞
               争。       5、本
               人承诺将约束
               本人关系密切
               家庭成员按照
               本承诺函进行
               或者不进行特
               定行为。
               6、如上述承诺
               被证明为不真
               实或未被遵守,
               本人将向金盾
               风机赔偿一切
               直接和间接损
               失。"

               "鉴于浙江金盾
               风机股份有限
               公司(“金盾风
               机”)目前的实
               际经营业务为
               风机的研发销
               售,我们作为金
               盾风机 5%以上
               的股东,在此确
上海诚鼎二期   认我们没有在
股权投资基金   与金盾风机所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9999-12-31
合伙企业(有限 从事的相同行       日                              反。
合伙)         业进行投资和
               任职,并作出以
               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
               函出具之日,本
               企业及本企业
               投资的企业目
               前没有、将来也
               不会直接或间
               接以任何方式


                                                                               26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包括但不限
于独资、合资、
合作和联营)从
事或参与任何
与金盾风机构
成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产品研
发、生产、销售
或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函
出具之日起,本
企业从任何第
三方获得的任
何商业机会与
金盾风机之业
务构成或可能
构成实质性竞
争的,本企业将
立即通知,并将
该等商业机会
让与金盾风机。
3、本企业承诺
将不向其他与
金盾风机业务
构成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其他
公司、企业、组
织或个人提供
技术信息、工艺
流程、销售渠道
等商业秘密。
4、若本企业或
本企业投资的
企业的产品或
业务可能与金
盾风机的产品
或业务构成竞
争,则本企业或
本企业投资的
企业将以停止
生产构成竞争
的产品、停止经
营构成竞争的
业务等方式避


                                                       2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免同业竞争。
                5、本企业承诺
                将约束本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
                人按照本承诺
                函进行或者不
                进行特定行为。
                6、如上述承诺
                被证明为不真
                实或未被遵守,
                本企业将向金
                盾风机赔偿一
                切直接和间接
                损失。"

                鉴于浙江金盾
                风机股份有限
                公司(“金盾风
                机”)目前的实
                际经营业务为
                风机的研发销
                售,我们作为金
                盾风机 5%以上
                的股东,在此确
                认我们没有在
                与金盾风机所
                从事的相同行
                业进行投资和
                任职,并作出以
                下承诺: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王淼根;陈根荣                                       9999-12-31
                1、截至本承诺 日                                 反。
                函出具之日,本
                人及本人关系
                密切家庭成员
                目前没有、将来
                也不会直接或
                间接以任何方
                式(包括但不限
                于独资、合资、
                合作和联营)从
                事或参与任何
                与金盾风机构
                成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产品研
                发、生产、销售


                                                                              28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或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函
出具之日起,本
人及本人关系
密切家庭成员
从任何第三方
获得的任何商
业机会与金盾
风机之业务构
成或可能构成
实质性竞争的,
本人及本人关
系密切家庭成
员将立即通知,
并将该等商业
机会让与金盾
风机。     3、
本人及本人关
系密切家庭成
员承诺将不向
其他与金盾风
机业务构成或
可能构成竞争
的其他公司、企
业、组织或个人
提供技术信息、
工艺流程、销售
渠道等商业秘
密。     4、若
本人及本人关
系密切家庭成
员控制公司的
产品或业务可
能与金盾风机
的产品或业务
构成竞争,则本
人及本人关系
密切家庭成员
控制企业将以
停止生产构成
竞争的产品、停
止经营构成竞
争的业务等方
式避免同业竞


                                                       29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争。       5、本
                 人承诺将约束
                 本人关系密切
                 家庭成员按照
                 本承诺函进行
                 或者不进行特
                 定行为。
                 6、如上述承诺
                 被证明为不真
                 实或未被遵守,
                 本人将向金盾
                 风机赔偿一切
                 直接和间接损
                 失。"

                 公司上市后 6 个
                 月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
周建灿;周纯;王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或者上市后 6 个                       上市后 6 个月
淼根;陈根荣                         日                                 反
                 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其
                 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

                 "1、如招股说明
                 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性
                 影响的,将敦促
                                    2014 年 12 月 31                   严格履行,未违
周建灿;周纯      公司依法回购                          9999-12-31
                                    日                                 反
                 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2、
                 若招股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其依法赔

                                                                                    30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偿投资者损失。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865.97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45.1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439.3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      截至期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报告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末累计      末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期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入金 进度(3)
                                总额      额(1)     金额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2)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5 年
地铁、隧道智能通风                                                 7,084.1
                     否          11,530 11,530      545.17                      61.44% 12 月 31           0          0否         否
系统投资项目                                                               6
                                                                                           日

三代核电(AP1000)                                                                          2015 年
                                                                   6,888.1
通风空调系统产业     否           7,878    7,878           0                    87.44% 12 月 31           0          0否         否
                                                                           7
化项目                                                                                     日

                                          2,457.9                  2,467.0
补充流动资金         否           5,000                    0                   100.37%                    0          0否         否
                                               7                           4

                                                                                                          0          0否         否

                                          21,865.                  16,439.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4,408             545.17                        --            --        0          0     --         --
                                               97                      37

超募资金投向

                                          21,865.                  16,439.
合计                      --     24,408             545.17                        --            --        0          0     --         --
                                               97                      3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无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无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3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为使本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7332.13 万元。2015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况
                    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自筹资金投入 7332.13
                    万元。

                    适用

                    2015 年 2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用于暂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公司已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至 8 月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21 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5 年 08 月 28 日召开的二届十二次董事会及二
况                  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不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专用账户内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无




                                                                                                             32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3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7,694,426.30                         255,416,578.5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200,000.00                           2,042,880.40

    应收账款                                        481,035,626.81                         372,522,988.68

    预付款项                                          9,047,929.91                           1,173,054.7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8,945,307.15                           9,226,622.7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3,122,261.01                          20,883,897.6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0,694.87                           1,163,807.27

流动资产合计                                        571,106,246.05                         662,429,830.0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34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01,973,698.25                        90,588,312.48

    在建工程                        95,147,665.08                        60,785,623.9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7,137,764.50                        27,592,692.7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8,179,832.18                         5,631,236.56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2,438,960.01                       184,597,865.73

资产总计                           803,545,206.06                       847,027,695.8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1,300,000.00                        97,5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5,950,000.00                        12,150,000.00

    应付账款                        97,081,666.60                        94,282,916.84

    预收款项                         7,234,314.29                        18,750,739.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987,795.86                         3,522,737.15

    应交税费                         4,633,579.23                            48,568.82




                                                                                    35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应付利息                    122,313.90                           316,690.0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225,617.87                         3,978,638.2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29,535,287.75                       245,550,290.1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2,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36,165,000.00                        37,582,5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6,165,000.00                        89,582,500.00

负债合计                     265,700,287.75                       335,132,790.1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60,000,000.00                        8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00,028,171.55                       279,837,416.8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36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盈余公积                                               15,205,748.88                          15,205,748.8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62,610,997.88                           136,851,739.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37,844,918.31                           511,894,905.65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537,844,918.31                           511,894,905.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03,545,206.06                           847,027,695.81


法定代表人:王淼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鹏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鹏程


2、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76,874,249.35                          80,030,533.10

    其中:营业收入                                         76,874,249.35                          80,030,533.1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64,334,024.36                          61,856,932.08

    其中:营业成本                                         47,608,847.91                          49,193,412.1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387,111.12                            785,335.23

           销售费用                                         5,235,720.03                           4,335,150.51

           管理费用                                         4,544,834.73                           4,014,451.99

           财务费用                                         1,030,351.31                           1,630,092.93

           资产减值损失                                     5,527,159.26                           1,898,489.3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3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2,540,224.99                        18,173,601.02

    加:营业外收入                        1,807,500.00                          537,5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67,985.96                            64,536.1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079,739.03                        18,646,564.88

    减:所得税费用                        2,232,304.37                         4,685,525.5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847,434.66                        13,961,039.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847,434.66                        13,961,039.32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38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1,847,434.66                          13,961,039.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11,847,434.66                          13,961,039.32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7                                   0.1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7                                   0.12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淼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鹏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鹏程


3、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239,585,909.46                         241,887,337.20

    其中:营业收入                                          239,585,909.46                         241,887,337.2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02,782,981.11                         200,243,034.12

    其中:营业成本                                          144,917,087.83                         149,470,884.1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38,481.44                           1,890,384.71

           销售费用                                          19,559,003.17                          17,962,838.66

           管理费用                                          18,148,647.26                          15,980,929.57

           财务费用                                           1,645,394.25                           4,788,869.07

           资产减值损失                                      17,174,367.16                          10,149,127.94



                                                                                                               39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6,802,928.35                        41,644,303.08

    加:营业外收入                        3,134,500.00                         2,482,5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537,923.66                           301,427.6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9,399,504.69                        43,825,375.43

    减:所得税费用                        5,640,246.77                        11,319,436.2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3,759,257.92                        32,505,939.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3,759,257.92                        32,505,939.19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40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3,759,257.92                          32,505,939.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33,759,257.92                          32,505,939.19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1                                   0.2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1                                   0.27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4、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5,779,357.99                         202,616,815.6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972,257.1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403,370.08                          11,921,931.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0,154,985.23                         214,538,747.31



                                                                                                              4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6,759,923.66                       148,615,212.5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6,428,235.31                        13,579,252.31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282,762.28                        32,070,505.7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3,736,119.42                        41,127,695.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6,207,040.67                       235,392,665.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052,055.44                       -20,853,918.3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56,123,114.65                        28,504,203.7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5,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6,528,114.65                        28,504,203.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528,114.65                       -28,504,203.7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6,300,000.00                       171,000,000.00


                                                                                     42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6,300,000.00                        171,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9,500,000.00                        126,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0,268,796.27                          7,253,881.07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3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2,298,796.27                        133,253,881.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998,796.27                        37,746,118.9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4,571.72                              304.97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8,574,394.64                       -11,611,698.1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8,099,643.30                         51,998,209.4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525,248.66                         40,386,511.25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