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盾股份: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6-10-28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092




      2016 年 10 月




                                                                  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淼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鹏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何鹏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856,659,507.75                   839,605,571.36                        2.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73,190,419.92                   546,995,123.17                        4.79%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90,017,578.96                 17.10%          255,159,111.62                 6.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208,049.90                 19.93%           34,195,296.75                 1.29%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2,638,618.42                 20.69%           31,451,825.69                 0.3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9,550,479.63                70.4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28.57%                     0.21                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                 28.57%                     0.21                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1%                   0.22%                    6.06%               -0.3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368,723.03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1,110.02

减:所得税影响额                                                               484,141.95

合计                                                                          2,743,471.0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

                                                                                                                            3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持续成长性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地铁、隧道、核电等领域。此类项目主要为政府主导型投资建设项目。
如果国家及地方政府放缓地铁、隧道的投资建设,公司主要产品及募投项目是否能够取得良
好的投资回报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存在一定的成长性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坚持
自主创新,研究和开发了“地下空间污染空气智能化净化系统”,新产品的开发与推广将有效
拓宽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此外,公司拟通过投资、并购等方式推进公司“双主业”发展的战
略部署,扩大产业规模、延伸业务领域,以降低产品项目单一带来的持续成长性风险。

     2、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的风险

     公司重视技术创新与新产品研发工作,坚持高端产品的开发和生产,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形成了具备相应高素质的技术团队。若公司不能紧跟国内外通风机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充
分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个性需求,后续研发投入不足,或在技术更新、新产品研发过程中出现
研究方向偏差、无法逾越的技术问题、产业化转化不力等情况,将可能使公司丧失技术和市
场的领先地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公司已通过与行业内权威
研发机构、高等院校等建立密切合作关系,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等方式,提高企业的自主创
新与联合开发能力。未来,公司将不断加强高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积极开展与行业内知名
研究机构的合作,消化吸收各类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拓宽现有产品应用
领域,以降低核心技术被超越带来的经营风险。

     3、核心技术流失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技术含量较高,多数核心技术为公司自主创新。但随着通风机行业的发
展,业内人才需求增大,人才竞争日益激烈,如果发生研发和技术队伍人才流失或严重技术
泄密现象,将对公司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公司具有良好的人才“内部培养”与“外
部引进”制度和比较完善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了一套核心技术


                                                                                              4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开发的保密制度,并与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对可能产生的泄密问题严
加防范。公司还不断加强高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积极开展与行业内知名研究机构的合作,
消化吸收各类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拓宽现有产品应用领域,以降低核心
技术被超越带来的风险。

     4、经营活动中的财务风险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对资金的周转要求提高,且按照流体机械产品行业
的惯例,公司产品验收合格后一般用合同金额的 10%左右货款作为质保金,于项目工程整体
安装调试并经检验合格后 1-2 年内收回。同时,公司的部分客户付款审批流程时间较长,从
申请付款到最终收到款项的时间跨度较长,由于结算周期较长,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速
度较慢,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若公司客户出现经营不善,不能及时还款,公司可能存在发生
坏账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将不断拓宽融资渠道,落实应收账款回收责任制等措施,注重
挖掘各行业具有雄厚资金实力和优良资信记录的优质客户,并与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保证
公司应收账款能够及时的收回。此外公司还采取了明确信用审批权限,严格规范信用审批程
序,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加大应收账款责任制实施力度,增强了对业务人员在回款工作方面
的考评力度。加强与客户之间的沟通,加快回款的速度,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
使用效率。

     5、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进入资本市场后,公司的资产、业务、项目、人员等各方面的规模在迅速扩大,公
司在发展战略、制度建设、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将面
临更大挑战。 应对措施:公司通过良好的人才引入和激励机制,不断引进大量人才,特别是
技术、研发、管理、销售等方面的高级人才,充实公司现有管理团队,并结合企业内部不断
完善的培训制度,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素质,逐步建立起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高效管理体系
和经营管理团队,以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发展,降低经营风险。




                                                                                           5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2,663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周建灿                   境内自然人            21.52%      34,428,000           34,428,000 质押                 34,400,000

王淼根                   境内自然人            17.15%      27,432,000           27,432,000 质押                  5,950,000

陈根荣                   境内自然人            12.66%      20,256,000           15,192,000 质押                  6,780,000

周纯                     境内自然人            10.76%      17,220,000           17,220,000 质押                 17,200,000

马夏康                   境内自然人             3.17%          5,064,000         5,064,000 质押                  5,000,000

上海盛万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5%          3,600,000                  0

张春美                   境内自然人             0.74%          1,182,000                  0

张国娟                   境内自然人             0.51%           810,000                   0

许煜                     境内自然人             0.51%           808,760                   0

王苗鑫                   境内自然人             0.38%           611,321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陈根荣                                                  5,064,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64,000

上海盛万投资有限公司                                    3,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600,000

张春美                                                  1,182,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82,000

张国娟                                                   8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10,000

许煜                                                     808,760 人民币普通股                                     808,760

王苗鑫                                                   611,321 人民币普通股                                     611,321

石裴龙                                                   510,500 人民币普通股                                     510,500

陈佰忠                                                   507,100 人民币普通股                                     507,100

陈铭权                                                   397,200 人民币普通股                                     397,200

郭文涛                                                   377,296 人民币普通股                                     377,29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周建灿、周纯系父子关系,两者互为一致行动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未
动的说明                    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6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
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
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分析

    (1)货币资金较 2015 年末减少 4,729.63 万元,下降 63.92%,主要系归还银行贷款及募集
资金支付工程设备款所致。

    (2)预付款项较 2015 年末增加 759.29 万元,增长 144.23%,主要系公司采购部份材料及
研发项目预付款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 2015 年末增加 1,235.12 万元,增长 83.68%,主要系公司工程项目保证
金增加所致。

    (4)存货较 2015 年末增加 1,184.87 万元,增长 47.36%,主要系收入增长以及万达项目的
展开,采购物资增加所致

    (5)递延所得税资产较 2015 年末增加 273.55 万元,增长 28.72%,主要系企业资产减值损
失计提增加所致。

    (6)应付票据较 2015 年末增加 3,360.70 万元,增长 119.17%,主要系支付采购款开具商业
承兑汇票和向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所致。

    (7)预收账款较 2015 年末减少 1,821.99 万元,下降 73.80%,主要系部份项目今年发货确
认收入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较 2015 年末减少 212.56 万元,下降 46.77%,主要系期初金额中包含了
2015 年度的年终奖。

    (9)应付利息较 2015 年末减少 5.08 万元,下降 40.23%,主要因为本期末银行贷款与去年
同期减少所致。

    二、利润表分析

      (1)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 138.20 万元,增长 83.99%,系公司 2015 年上半年流动资
金贷款少,产生利息支出相应较小所致。



                                                                                             8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 19.87 万元,下降 36.95%,系公司赞助公益事业支出减少
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 4,650.16 万元,增长 70.40%,系公司收
到货款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 5,036.15 万元,增长 89.09%,系公司
2015 年度募投项目投入建设资金多于本报告期投入建设资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 6,892.22 万元,增长 71.79%,系公司归
还贷款资金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长额较去年同期增加 16,578.63 万元,增长 75.85%,系上述指标
综合影响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5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5,159,111.62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6.50%;实现
净利润 34,195,296.75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29%。净利润增长幅度小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主
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增加流动资金贷款,从而财务费用增加,同时应收账款增长导致计提的资
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其中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0,017,578.96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7.10%,实现净利润 14,208,049.90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9.93%。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于 7 月与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苏州市轨道交通 3 号线工
程风机采购项目订货合同,合同金额为 30,027,569 元人民币。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9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过度依赖单一供应商的情形,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是根据业务需
要进行采购引起的,属正常变化,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过度依赖单一客户的情形,前五大客户的变化对公司经营无重大
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 2016 年度经营计划,进一步加大地铁、隧道及核电市场开发力度,
同时稳步推进研发创新、成本控制、优化组织架构与公司流程、人才引进和培养、内部风险
控制等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发展“第二主业”,公司本年度经营计划未发生重大变更。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
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10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

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
承诺

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
承诺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1、公司股票上市后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2、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股及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控股股
           周纯;周建 股份限售 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3、若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2014 年 12 2017-12-3 正常履行
           灿          承诺       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其将通过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 月 31 日     1        中
                                  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4、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

首次公开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或再                          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融资时所                          "1、公司股票上市后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作承诺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2、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
                       股份限售                                                        2014 年 12 2017-12-3 正常履行
           马夏康                 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3、自公司
                       承诺                                                            月 31 日   1        中
                                  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
                                  将相应进行调整。"

           陈根荣;上              "1、公司股票上市后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股份限售                                                        2014 年 12 2015-12-3 已履行完
           海诚鼎二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承诺                                                            月 31 日   1        毕
           期股权投               股份;2、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



                                                                                                                   1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资基金合               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3、自公司
伙企业                 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有限合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
伙);杭州              将相应进行调整。"
诚鼎创业
投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上海盛万
投资有限
公司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如因个
                       人其他投资需求急需资金周转时,将首先采取其他融资渠
                       道予以解决;如确需减持股份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直
                       接在二级市场交易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其减持价格及减持数量如下:(1)锁定期满后第一年
                       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 10%,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
                       过其持股数量的 10%;(2)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如违反上述承
                       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周建灿就股份锁定的承诺:1、除前述锁
                       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2、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
周建灿;周 股份减持 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 2014 年 12 2019-12-3 正常履行
纯          承诺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月 31 日      1        中
                       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若其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其将通过
                       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4、自公司股票上市至
                       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
                       调整;5、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6、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
                       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如因个
            股份减持                                                         2014 年 12 2019-12-3 正常履行
王淼根                 人其他投资需求急需资金周转时,将首先采取其他融资渠
            承诺                                                             月 31 日   1        中
                       道予以解决;如确需减持股份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直

                                                                                                         12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接在二级市场交易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其减持价格及减持数量如下:(1)锁定期满后第一年
                    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 20%,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
                    过其持股数量的 20%;(2)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如违反上述承
                    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自然人股东王淼根就股份锁定的承诺:1、除前述锁
                    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2、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
                    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若其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其将通过
                    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4、自公司股票上市至
                    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
                    调整;5、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6、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
                    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如因个
                    人其他投资需求急需资金周转时,将首先采取其他融资渠
                    道予以解决;如确需减持股份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直
                    接在二级市场交易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其减持价格及减持数量如下:(1)锁定期满后第一年
                    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 20%,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
                    过其持股数量的 20%;(2)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股份减持                                                         2014 年 12 2017-12-3 正常履行
陈根荣              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如违反上述承
         承诺                                                             月 31 日   1        中
                    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自然人股东陈根荣就股份锁定的承诺:1、除前述锁
                    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2、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
                    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3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若其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其将通过
                      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4、自公司股票上市至
                      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
                      调整;5、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6、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
                      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上海诚鼎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如其确
二期股权              需减持股份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直接在二级市场交易
投资基金 股份减持 进行减持,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2014 年 12 9999-12-3 已履行完
合伙企业 承诺         产(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 月 31 日        1        毕
(有限合              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如违反上述承诺,愿
伙)                  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其将
           股份减持                                                           2014 年 12 2017-12-3 正常履行
马夏康                通过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承诺                                                               月 31 日   1        中
                      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经 201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
                      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二)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根据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201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上市后适用的<公
                      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公司章程》(2014 修订),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
                      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
浙江金盾              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
                                                                              2014 年 12 9999-12-3 正常履行
风机股份 分红承诺 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坚持按照法
                                                                              月 31 日   1        中
有限公司              定顺序分配利润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2、利润
                      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股票与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分
                      配股利。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
                      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在股
                      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的情况
                      下,可以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应每
                      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
                      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利分配。3、
                      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期间间隔 (1)实施现
                      金分配的条件       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



                                                                                                          14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利润为正值,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
利润为正值,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下,应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在
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前提下,原则上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利润
分配,以现金分红为主,但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
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最低金
额或比例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
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
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
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
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此项规定处理。4、
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累计未
分配利润超过股本总数 120%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
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
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采用发
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在确定以股
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
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
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
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5、利润分配方案的
决策程序和机制(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
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拟订。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
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
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
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
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
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
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
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因不符合
现金分配条件、或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现金


                                                                             15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利润分配预案,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低
                     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时,公司应在董
                     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全文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
                     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并对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
                     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
                     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
                     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
                     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
                     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6、利润分配政
                     策的调整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公司根
                     据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情况,
                     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且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
                     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分别经公
                     司 1/2 以上独立董事、1/2 以上外部监事同意,方能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
                     权 2/3 以上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
                     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7、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专项
                     说明:(1)现金分红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
                     会决议的要求;(2)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4)独立董事是
                     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
                     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
                     充分维护等。      如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
                     还应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
                     等。"

                     "鉴于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金盾风机”)目前的实
                     际经营业务为风机的研发销售,我们作为金盾风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此确认我们没有在与金盾风机所从事
                     的相同行业进行投资和任职,并作出以下承诺:        1、
         关于同业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目
         竞争、关
                     前没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
周纯;周建 联交易、                                                           2014 年 12 9999-12-3 正常履行
                     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金盾风机
灿       资金占用                                                        月 31 日      1         中
                     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或类似业务。
         方面的承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
         诺
                     员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金盾风机之业务
                     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
                     成员将立即通知,并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金盾风机。
                     3、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承诺将不向其他与金盾


                                                                                                         16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风机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
                     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4、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公司的产品或业
                     务可能与金盾风机的产品或业务构成竞争,则本人及本人
                     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构成竞争的产
                     品、停止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5、本人承诺将约束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按照本承诺函
                     进行或者不进行特定行为。       6、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
                     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金盾风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
                     接损失。"

                     "鉴于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金盾风机”)目前的实
                     际经营业务为风机的研发销售,我们作为金盾风机 5%以
                     上的股东,在此确认我们没有在与金盾风机所从事的相同
                     行业进行投资和任职,并作出以下承诺:       1、截至本
                     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投资的企业目前没有、
                     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
                     合资、合作和联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金盾风机构成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或类似业务。      2、
上海诚鼎 关于同业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
二期股权 竞争、关
                     商业机会与金盾风机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
投资基金 联交易、                                                        2014 年 12 9999-12-3 正常履行
                     的,本企业将立即通知,并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金盾风机。
合伙企业 资金占用                                                        月 31 日 1           中
                     3、本企业承诺将不向其他与金盾风机业务构成或可能构
(有限合 方面的承
                     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
伙)     诺
                     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4、若本企业或本企
                     业投资的企业的产品或业务可能与金盾风机的产品或业
                     务构成竞争,则本企业或本企业投资的企业将以停止生产
                     构成竞争的产品、停止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等方式避免同
                     业竞争。     5、本企业承诺将约束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
                     人按照本承诺函进行或者不进行特定行为。       6、如上
                     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企业将向金盾风机
                     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鉴于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金盾风机”)目前的实
                     际经营业务为风机的研发销售,我们作为金盾风机 5%以
                     上的股东,在此确认我们没有在与金盾风机所从事的相同
                     行业进行投资和任职,并作出以下承诺:       1、截至本
         关于同业
                     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目前没
         竞争、关
                     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
王淼根;陈 联交易、                                                           2014 年 12 9999-12-3 正常履行
                     资、合资、合作和联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金盾风机构成
根荣     资金占用                                                            月 31 日   1        中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或类似业务。
         方面的承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
         诺
                     员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金盾风机之业务
                     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
                     成员将立即通知,并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金盾风机。
                     3、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承诺将不向其他与金盾

                                                                                                         1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风机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
                                  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4、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公司的产品或业
                                  务可能与金盾风机的产品或业务构成竞争,则本人及本人
                                  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构成竞争的产
                                  品、停止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5、本人承诺将约束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按照本承诺函
                                  进行或者不进行特定行为。      6、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
                                  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金盾风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
                                  接损失。"

           周建灿;周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IPO 稳定                                                         2014 年 12 2015-06-3 已履行完
           纯;王淼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股价承诺                                                         月 31 日   0        毕
           根;陈根荣              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1、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周建灿;周              性影响的,将敦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2014 年 12 9999-12-3 正常履行
                       其他承诺
           纯                     股;2、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月 31 日       1        中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其他对公
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
诺

承诺是否
           是
按时履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无。




                                                                                                                    18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

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19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6,699,428.96                       73,995,720.4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693,300.00                     1,980,112.00

    应收账款                                              516,396,537.45                    479,180,374.60

    预付款项                                               12,857,387.75                        5,264,457.0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7,111,074.50                       14,759,838.4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6,868,542.61                       25,019,871.0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621,626,271.27                    600,200,373.5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20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73,022,197.68                    180,855,562.96

    在建工程                            23,218,510.06                     22,037,676.08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6,531,193.54                     26,986,121.7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261,335.20                      9,525,836.9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5,033,236.48                    239,405,197.79

资产总计                               856,659,507.75                    839,605,571.3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5,000,000.00                     91,3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61,807,013.46                     28,200,000.00

    应付账款                            99,439,855.92                    102,327,851.84

    预收款项                             6,468,341.43                     24,688,218.5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419,707.14                      4,545,355.20

    应交税费                             5,433,167.75                      5,843,970.53




                                                                                     2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应付利息                      75,484.72                       126,287.1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10,517.41                       151,264.86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50,854,087.83                    257,182,948.1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32,615,000.00                     35,427,5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2,615,000.00                     35,427,500.00

负债合计                     283,469,087.83                    292,610,448.1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60,000,000.00                    1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00,028,171.55                    200,028,171.5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22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盈余公积                                                      19,496,695.16                     19,496,695.1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93,665,553.21                    167,470,256.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73,190,419.92                    546,995,123.17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573,190,419.92                    546,995,123.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56,659,507.75                    839,605,571.36


法定代表人:王淼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鹏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鹏程


2、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90,017,578.96                     76,874,249.35

    其中:营业收入                                                90,017,578.96                     76,874,249.3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75,347,093.42                     64,334,024.36

    其中:营业成本                                                54,872,414.13                     47,608,847.9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565,313.12                         387,111.12

           销售费用                                                8,130,763.45                        5,235,720.03

           管理费用                                                5,756,449.83                        4,544,834.73

           财务费用                                                1,131,167.65                        1,030,351.31

           资产减值损失                                            4,890,985.24                        5,527,159.2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3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4,670,485.54                     12,540,224.99

     加:营业外收入                        1,877,500.00                      1,807,5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84,278.63                       267,985.9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6,463,706.91                     14,079,739.03

     减:所得税费用                        2,255,657.01                      2,232,304.3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208,049.90                     11,847,434.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208,049.90                     11,847,434.66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
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
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24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4,208,049.90                     11,847,434.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4,208,049.90                     11,847,434.6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9                               0.0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9                               0.07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淼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鹏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鹏程


3、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255,159,111.62                    239,585,909.46

    其中:营业收入                                               255,159,111.62                    239,585,909.4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18,536,839.88                    202,782,981.11

    其中:营业成本                                               151,183,524.85                    144,917,087.8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34,835.32                        1,338,481.44

           销售费用                                               23,625,190.19                     19,559,003.17

           管理费用                                               20,152,923.10                     18,148,647.26

           财务费用                                                3,027,414.57                        1,645,394.25

           资产减值损失                                           19,412,951.85                     17,174,367.1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25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6,622,271.74                     36,802,928.35

     加:营业外收入                         3,368,723.03                      3,134,5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339,182.32                       537,923.6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9,651,812.45                     39,399,504.69

     减:所得税费用                         5,456,515.70                      5,640,246.7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4,195,296.75                     33,759,257.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4,195,296.75                     33,759,257.92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
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
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26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4,195,296.75                     33,759,257.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4,195,296.75                     33,759,257.9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1                              0.2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1                              0.21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4、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25,168,975.46                    145,779,357.9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972,257.1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866,325.16                     13,403,370.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3,035,300.62                    160,154,985.2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4,464,048.31                    136,759,923.6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2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0,904,060.24                     16,428,235.31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609,486.70                     19,282,762.2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4,608,185.00                     53,736,119.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2,585,780.25                    226,207,040.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550,479.63                    -66,052,055.4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6,166,659.43                     56,123,114.65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5,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66,659.43                     56,528,114.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66,659.43                    -56,528,114.6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0,000,000.00                     96,3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000,000.00                     96,3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6,300,000.00                    179,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10,776,546.33                     10,268,796.27
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28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3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7,076,546.33                    192,298,796.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076,546.33                    -95,998,796.2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556.07                          4,571.7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2,788,129.32                   -218,574,394.6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3,478,672.90                    248,099,643.3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690,543.58                     29,525,248.66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