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2019-01-04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撤诉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基本情况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下发的“(2018)浙 01 民初 342 号之
二”《民事裁定书》,杭州中院准许原告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
江物产公司”)撤回对公司的起诉(涉案标的金额 20,683.74 万元)。
(二)本次撤诉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为浙江物产公司,受理法院为杭州中院“(2018)浙 01 民初 342 号”
案 件 的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2018 年 4 月 16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
(三)本次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杭州中院下发的“(2018)浙 01 民初 342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载明,
杭州中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故裁定:准许原告浙江物产公司
撤回对公司的起诉。原告浙江物产公司诉被告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
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周纯、汪银芳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继续审理。
二、公司现有诉讼或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共收到 36 宗诉讼案件及 4 宗仲裁案件的相关材料,涉及标的
金额 254,097.23 万元。其中,4 宗案件一审判决,涉及标的金额 5,998.00 万元;
8 宗案件原告或申请人已主动撤诉或撤回申请,涉及标的金额 48,917.14 万元;1
宗诉讼案件法院已裁定中止诉讼,涉及标的金额 4724.29 万元;3 宗仲裁案件仲
裁委员会已决定中止仲裁程序,涉及标的金额 22,844.61 万元;14 宗诉讼案件法
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7 宗为终审驳回),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涉及标的
金额 70787.41 万元。其余 10 宗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涉及标的金额 100,825.7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 标的金额
基本情况 案件进展
号 (万元)
原告:庄立群
被告:汪银芳、章藕莲、周纯、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
法院裁定驳回原告
1 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 5,100
起诉
有限公司。
受理法院: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原告:深圳市诚正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周纯、浙江金盾消 法院裁定驳回原告
2 500
防器材有限公司。 起诉
受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原告: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被告:周建灿、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裁定驳回原告
3 5,166.18
第三人: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 起诉
受理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合肥市国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 法院裁定驳回原告
4 4,074.67
有限公司、周纯、汪银芳。 起诉
受理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被告:周建灿、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终审裁定驳回
5 5,339.52
第三人: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原告起诉
受理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东方华盛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控股集团
法院终审裁定驳回
6 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周纯。 4,500
原告起诉
第三人: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原告:北京中泰创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院终审裁定驳回
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起诉且最高院
7 15,052.5
第三人:徽商银行合肥瑶海工业园小微支行 裁定驳回原告再审
受理法院: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
原告:沈和根
8 2,013.2
被告: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 法院终审裁定驳回
序 标的金额
基本情况 案件进展
号 (万元)
有限公司、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 原告起诉
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周建灿、
周纯。
受理法院: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原告:胡斌
被告: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
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 法院裁定驳回原告
9 4,126.4
器材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蓝 起诉
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
受理法院: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原告:周志萍
被告:告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
法院终审裁定驳回
10 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 4,155.3
原告起诉
力容器有限公司、周纯、张汛。
受理法院: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原告:唐利民
被告: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
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蓝能燃 法院终审裁定驳回
11 5,140
气设备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周纯、 原告起诉
周建灿。
受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原告:上海厚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控股集 法院裁定驳回原告
12 556.27
团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周纯。受理 起诉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原告:李国亮
被告: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
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 法院裁定驳回原告
13 13,063.37
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浙江金 起诉
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张汛。受理法院: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蒋敏
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 法院终审裁定驳回
14 2,000
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蓝 原告起诉
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章藕莲、汪银芳、周纯。受理法
院: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原告:桐庐光典民间资本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汪银芳、周纯、章藕莲、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
15 2,600 原告已撤诉
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
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
序 标的金额
基本情况 案件进展
号 (万元)
缝钢管有限公司。
受理法院: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
原告:蔡远远。
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控股集团
16 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 3,605.6 原告已撤诉
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周纯。
受理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原告: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
17 材有限公司、周纯、汪银芳、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 20,683.74 原告已撤诉
司。
受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仲裁申请人:刘立强
仲裁被申请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周纯、浙
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申请人撤回仲裁申
18 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 5,500
请
司、张汛、汪银芳(周建灿的妻子,法定继承人)、周纯
(周建灿的儿子,法定继承人)、章藕莲(周建灿的母亲,
法定继承人)。仲裁机构:长沙仲裁委员会
原告:深圳国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
19 份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马夏康、王震、浙江金盾 4,724.29 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赵信远
被申请人:周纯、汪银芳、张汛、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
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 仲裁委员会决定中
20 5,000
材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蓝能 止仲裁
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受理机构:武汉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
广州仲裁委已决定
21 防器材有限公司、汪银芳、周纯、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 9,553.83
中止仲裁
限公司。
受理机构:广州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周世平
被申请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
仲裁委已决定中止
22 器材有限公司、汪银芳、周纯、章藕莲(汪银芳、周纯、 8,290.78
仲裁
章藕莲以周建灿继承人身份作为被申请人)。受理机构:
北京仲裁委员会
23 原告:赵钢剑。 3,822 原告已撤诉
序 标的金额
基本情况 案件进展
号 (万元)
被告: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
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
受理法院: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原告:赵钢剑
被告: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
24 5,190.32 原告已撤诉
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
受理法院: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原告:赵钢剑
被告: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
25 2,055.48 原告已撤诉
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
受理法院: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原告:赵钢剑
被告: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
26 5,460 原告已撤诉
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
受理法院: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原告: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7 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683.74 审理中
受理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金尧
被告:周纯、汪银芳、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
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审理中
28 10,460
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
公司、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胡青、杨士勇
被告:周建灿、马夏康、周纯、汪银芳、方晓斌、张汛、
29 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 17,181.47 审理中
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原告:武汉市江夏区铁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周建灿、马夏康、周纯、汪银芳、方晓斌、张汛、
审理中
30 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 13,121.33
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原告: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蓝能燃气设备
31 7,204.9 审理中
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
受理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方芳
32 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控股集团 5,300 审理中
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
序 标的金额
基本情况 案件进展
号 (万元)
受理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周建灿、浙江金盾
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
33 19,000 审理中
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周纯、汪银芳、浙江蓝能燃
气设备有限公司。
受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西安品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浙江海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
管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
34 5,000 审理中
力容器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
限公司。
受理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武汉市江夏区铁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周纯、汪银芳、章藕莲、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
35 1,304.03 审理中
公司。
受理法院: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原告:山鹰(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6 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周纯、汪银芳。 1570.31 审理中
受理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1、收到一审判决
原告:单新宝
书,公司承担还款
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
责任。
37 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 1,000
2、公司向许昌中院
缝钢管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
提出上诉,二审法
受理法院: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
院尚未作出判决。
1、收到一审判决
原告:单新宝。
书,公司承担还款
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
责任。
38 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 1,998
2、公司向许昌中院
缝钢管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
提出上诉,二审法
受理法院: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
院尚未作出判决。
1、收到一审判决
原告:河南合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书,公司承担还款
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
责任。
39 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 1,990
2、公司向许昌中院
缝钢管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
提出上诉,二审法
受理法院: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
院尚未作出判决。
原告:白永锋 1、收到一审判决
40 被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 1,010 书,公司承担还款
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 责任。
序 标的金额
基本情况 案件进展
号 (万元)
缝钢管有限公司、周建灿、周纯。 2、公司向许昌中院
受理法院: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 提出上诉。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除已经披露的诉讼及仲裁、公司涉及的查封冻结事项之外,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公司现有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经公司自查,公司从未实施过上述 40 宗案件涉及的借款或担保行为,相关
案件涉及的款项均未进入公司账户。上述案件的发生应为犯罪嫌疑人伪造公司公
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冒用公司名义实施借款或担保导致,但相关
诉讼、仲裁案件的最终结果,仍需以人民法院的判决、仲裁机构的最终裁决为准。
截止目前,河南长葛法院审理的 4 宗案件已一审判决公司败诉,公司已向许
昌中院提起上诉,上级法院尚未作出终审裁决,一审判决亦未生效。除上述 4
宗案件之外,尚无其他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公司应当承担还款责任或担保责
任,公司现有诉讼、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如有最新进展,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备查文件
1、“(2018)浙 01 民初 342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