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 光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辞职后,陈光明先 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陈光明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陈光明先生的辞职报告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截至本说明披露之日,陈光明先生及其配偶和其他直系家属未持有公司股票, 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特此说明。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