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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盾股份: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2022-11-30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合同一:与中交(成都)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
    合同二:与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工程指挥部签订的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在买方收
到卖方提供的合同的履约担保后生效。
    合同三:与四川数字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起生效。
    合同四:与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且卖方提交合
格的履约保函后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政策的变化、自然灾害、社会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预计的事件等可
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7 日、
2022 年 9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近期中标及预中标项目的公告》、
《关于近期中标及预中标项目的公告》,公司分别为成都轨道交通 30 号线一期工
程项目风机、成都轨道交通 13 号线一期工程风机设备采购、四川数字交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峨汉高速公路项目风机设备采购和青岛地铁 6 号线一期工程通风
设备采购项目 1 标段的中标人。
    近日,公司与中交(成都)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成都轨道交通 30 号线
一期工程项目风机工程设备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合同金额为
2,892.8228 万元。
    公司与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工程指挥部签订了成
都轨道交通 13 号线一期工程风机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二”),合同金额为
4,266.0153 万元。
    公司与四川数字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峨汉高速公路项目风机设备
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三”),合同金额为 2,200 万元。
    公司与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青岛地铁 6 号线一期工程通风设备采
购一标段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四”),合同金额为 1,779.8664 万元。
    上述签订的合同金额合计为 1.11 亿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合同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交(成都)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维洲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
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及技
术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黄忠路 6 号金沙别致 1 楼 6 号。
    中交(成都)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类似交易。
    中交(成都)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资信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二)合同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林浩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及运营;公路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房屋建筑施工;铁路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场场道工程施工;
桥梁工程施工;隧道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环保工
程;基础设施建设、设计、咨询;房地产开发;土地整理;园林、园艺开发;物
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铁路专用设备、机械
设备、预制件;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宁波路东段 377 号中铁卓越中心
    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类似交易。
    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资信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合同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数字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勇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人
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
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正兴街道蜀州路 2828 号。
    四川数字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类似交易。
    四川数字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资信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四)合同四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君
    注册资本:1,348,400 万元
    经营范围:青岛轨道交通工程投资、融资、建设、运营与管理;基础设施、
公共设施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招标及技术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轨道
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设备检验、检测及认证;土
地整理与开发;房地产开发;城市轨道交通相关资源的综合开发及管理;城市轨
道交通建设与运营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国内广告业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房屋、场地、设施租赁;展览展示服务;装饰装潢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凭
资质经营);建筑工程设计;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认证;销售带有地铁标志的纪
念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常宁路 6 号。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类似交易。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资信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一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买方:中交(成都)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卖方: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成都轨道交通 30 号线一期工程项目风机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3、合同价格:人民币 28,928,228 元
    4、合同价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进度,买方支付相应款项。
    5、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
的规定。
    (二)合同二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买方: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工程指挥部
    卖方: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成都轨道交通 13 号线一期工程风机采购项目
    3、合同价格:人民币 42,660,153 元
    4、合同价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进度,买方支付相应款项。
    5、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
的规定。
    (三)合同三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买方:四川数字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峨汉高速公路项目风机设备采购项目
    3、合同价格:人民币 22,000,000 元
    4、合同价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进度,买方支付相应款项。
    5、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
的规定。
    (四)合同四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买方: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青岛地铁 6 号线一期工程通风设备采购一标段
    3、合同价格:人民币 17,798,664 元
    4、合同价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进度,买方支付相应款项。
    5、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
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的总金额为 1.11 亿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22.71%。
本次合同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市场开拓产生积极的影响,
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在轨道交通领域通风系统业务的影响。上述项目的履行不
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履行上述项目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
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备查文件:成都轨道交通 30 号线一期工程项目风机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成都轨道交通 13 号线一期工程风机采购合同;四川数字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峨汉高速公路项目风机设备采购合同;青岛地铁 6 号线一期工程通风设备采购一
标段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