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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迦南科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7-08-1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迦南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飞                    联系电话:010-83321181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义铭                  联系电话:010-8332116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1、2017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
                                        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已
                                        全部完成,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
                                        效率,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的节余募集
                                        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 602.94
                                        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 28.05 万元)
                                        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独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
                                        的意见;
                                        2、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和募集
                                        资金账户使用情况,察看公司募投
                                        项目建设进度,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合规的,同意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完毕后的节余募集资
                                        金及相应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
                                            3、2017 年 3 月 15 日,公司公告已
                                            注销了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含
                                            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专户开
                                            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
                                            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不适用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承诺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        是                不适用

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

东、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承诺

3.公司、公司迦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迦南集团”)、非自然人

股东南京比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京比逊”)、公司实际控制      是                不适用

人方亨志及其关联股东黄斌斌、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

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4.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
                                        是                不适用
承诺

5.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公司控股股东迦南集团,公司实际

控制人方亨志先生及其弟方志义、其
                                        是                不适用
子方正和黄斌斌,黄斌斌控股的南京

比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7.公司控股股东迦南集团,公司实际

控制人方亨志先生及其弟方志义、其

子方正和黄斌斌,黄斌斌控股的南京        是                不适用

比逊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

诺

8.迦南集团、永嘉县方正阀门电装有
                                        是                不适用
限公司、浙江迦南阀门有限公司关于
商标使用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不适用

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飞                     吴义铭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