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科技:关于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的公告201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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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412 股票简称:迦南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2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三人
3、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否
2017年8月28日,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
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京行终1843号《行政判决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哈尔滨纳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因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不
服本案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
月29日立案受理此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上述诉讼相关事项详见披
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031、034、052、2016-091
及2017-008)。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判决情况
2017年8月2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京行终1843号《行政判
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一百元,均由哈尔滨纳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负担(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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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上述诉讼事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
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7)京行终1843号。
特此公告。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