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迦南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28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浙江
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浙
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核相
关材料后,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鉴于激励对象雷灿中等 6 人已经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
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81,6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对已经离职的激励对象雷灿中等 6 人持有的 181,600 股
限制性股票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对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二、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批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84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共 1,127,700 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
锁的情形。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
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锁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84 名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
解锁期内按规定解锁 1,127,700 股,同意公司办理相应的解锁手续。
       三、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批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39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共 297,000 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
的情形。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
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锁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39 名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
解锁期内按规定解锁 297,000 股,同意公司办理相应的解锁手续。

    四、关于对南京迦南比逊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要求。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南京迦南比逊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增强南京迦南比逊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本实力及
抗风险能力,有利于解决其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南京迦南比逊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
资。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供独立董事签署使用)




独立董事:




    王虎根                 胡柏升                 陈智敏




                                              2018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