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0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浙江迦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浙江迦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后,
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
东负责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对本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与
核实,并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就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
司所有担保均为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上
市后五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上市后现金分红政策》及《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
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评
价指引,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方面开展了扎实、深入的工作,内控体系符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对外担保、重大投资、
信息披露等重点控制活动均依法合规进行,从而能够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
司经营目标的达成。该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当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
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最新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五、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
项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有关责任和义务,体现了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
求,出具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
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9 年度
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 2019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
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六、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系出于经营发展需
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的信贷提供担保,可提高控股
子公司的银行信用,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其市场竞争力,符合
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对外担保的
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
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的信
贷提供担保。
七、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9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适当增加公
司收益,在不影响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利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此举有利于提高公
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 2018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对谨慎
性原则的考虑,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
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更加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九、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
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调整的,相关审议、表决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薪酬方案。
十、关于公司对并购标的转让方实施超额奖励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超额业绩奖励系根据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的协议约定
进行。上述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奖励方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供独立董事签署使用)
独立董事:
王虎根 胡柏升 陈智敏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