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科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0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维
护公司利益、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了监事会职权,监事会全体成员参加
了2018年度所有股东大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针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
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监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切实维护股东和员工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努力。
现将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一共召开 7 次监事会,监事会 3 名成员均亲自出席,会议的
组织、召开及表决均合法、有效。经对提交监事会的全部议案的认真审议,各项
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3 名监事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各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届次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三届监事会第 的议案》
2018 年 4 月 17 日
二十六次会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8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4 月 25 日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十七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5 月 17 日 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十八次会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8 年 6 月 7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一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报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8 月 22 日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
二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变更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2.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8 年 10 月 25 日
三次会议 3.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前结项
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11 月 27 日 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四次会议
3.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南京迦南比逊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公司监事对公司规范运
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内部控制、董事高管任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仔细监督检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18 年度,监事会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会议审议事项
的决策程序以及董事、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公司
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重大事项的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
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公司
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18 年度,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评价指引,结合自
身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
监督等五个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能够保证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现状。
(四)委托理财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或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其
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能够严格按照董事会的要求执行,不仅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也
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募集
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2019 年工作计划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
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
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
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并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第一,财务状况监督,加强与公司审计部、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合作,做到
常规性检查和专项监督相结合。
第二,内控制度监督,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协助建立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促使公司规范化运行。
第三,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和承诺履行情况监督。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