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30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浙江
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浙
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核相
关材料后,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股权收购,是结合目标公司经营现状、生产及技术能力、客户结构、
资产状况、行业地位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其
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
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未
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供独立董事签署使用)
独立董事:
王虎根 胡柏升 陈智敏
2019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