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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迦南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12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浙江
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浙
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核相
关材料后,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鉴于原激励对象廖权辉等 5 人已经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且公司 2019
年度净利润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含首次授
予部分第四期解锁的业绩考核条件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的业绩考核条件;
公司拟对上述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
队的勤勉尽职。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对回购事项的相关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二、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作为公司未来项目扩建或
新建项目储备用地,是解决公司规划发展对经营场地需求的重要举措,也为公司
未来的经营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有利于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
的决策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
同意上述事项。
    三、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整合相关社会资源,有助于扩大公
司业务规模,推动温州智能工厂项目生产基地投资建设,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更好地夯实“固体制剂智能工厂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和大健康战略布局,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供独立董事签署使用)




独立董事:




    王虎根                 胡柏升                 陈智敏




                                               2020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