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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迦南科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0-16  

                                                                                           300412


证券代码:300412          证券简称:迦南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为了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周五)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嘉县瓯北镇东瓯工业区园区大道公司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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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方正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121,217,673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7.12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19,219,873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6.34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997,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7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17,340,79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74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5,342,99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96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997,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767%。
    3、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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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119,264,0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884%;反对
1,95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87,1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7341%;反对
1,95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6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264,0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884%;反对
1,95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87,1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7341%;反对
1,95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6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 昕、宋桂芬
    3、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迦南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