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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迦南科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08-2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迦南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义铭                      联系电话:010-83321165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苏                        联系电话:010-8332117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



                                        1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2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方亨志、方志义、方正、黄斌斌、南
京比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                   是                不适用
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2.迦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方亨志、方
志义、方正、黄斌斌、南京比逊投资管
                                                   是                不适用
理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
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3.迦南科技关于分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配对象关
                                                   是                不适用
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1.2022 年 1 月 14 日,浙江证监局对安信证券
                                       及戴铭川、叶清文等人员作出《关于对安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定》《关于对戴铭川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叶清文采取认定为不
情况                                   适当人选措施的决定》《关于对秦冲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等八份行政监管措施
                                       文件,对安信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
                                       措施。


                                       3
                               安信证券做出如下整改:认真查找和整改问
                               题,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行
                               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
                               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并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
                               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浙江证监
                               局提交书面报告。
                               2.2022 年 3 月 11 日,深圳证监局公布了对安
                               信证券汕头分公司及其员工陈南鹏作出的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汕 头分公 司采取出 具警示 函措施 的决定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39 号)和《深
                               圳证监局关于对陈南鹏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
                               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40 号),
                               对安信证券汕头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
                               政监管措施。安信证券对此次行政监管措施
                               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措施,就此事
                               启动内部调查并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了
                               后续整改、问责措施。
                               3.2022 年 5 月 20 日,安信证券收到深交所出
                               具的《口头警示通知单》,深交所根据浙江证
                               监局《关于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
                               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认定安信证券在开展浙
                               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
                               业”)2015 年重大资产购买项目、2019 年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
                               未能对亚太药业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实性、准
                               确性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尽职调查不充分,
                               未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内部质量控制
                               不完善,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
                               关规定,对安信证券采取了口头警示的自律
                               监管措施。安信证券、项目主办人和保荐代
                               表人将认真总结并吸取经验教训,在后续项
                               目持续督导和尽职调查过程中提高尽职调查
                               工作水平,切实把控执业质量和执业风险。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吴义铭                  杨   苏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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