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超媒: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2018-08-30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
年8月28日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议,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
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8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6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自
有资金,提高公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此
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就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获得我们事前认可,上述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是
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所必须的,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情况。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
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按预
计情况进行日常关联交易。
四、关于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公司各业务板块自身特点作出的变更,使公司
财务报告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变更。
五、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
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
年度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
审计机构。
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也没有发生对外担保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
外担保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邱靖之、钟洪明、华秀萍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