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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芒果超媒:审计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18-12-19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现对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一条 为了规范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规范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现代企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
业制度建设,根据《公司法》、《审计法》、《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指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
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计工作的规定》等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依法对全公司的财务收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依法对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财
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
进行的系统审计和监督,为公司增加价值并        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
提高运作效率,以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        现目标的活动。为公司增加价值并提高运作效率,提
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第六条 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         第六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对于内部控制要求,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内部        运作指引》中对于内部控制要求,审计部应当配备专
审计工作,专职人员不得少于三人;              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除涉密事项外,审计部可
                                              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并对
                                              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第七条 公司保障内部审计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
                                              依规独立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七条 审计人员应当依照法规及公司有关         第八条 审计部和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应当
制度开展审计工作、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
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审计部和审计人
审计人员与办理的审计事项或与被审单位          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
(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作。
第十条 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及所属的分、         第九条 审计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的要求,履
子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是否符合内控原          行下列职责:
则,制度是否缺失,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公             (一)对本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贯彻落实国家
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是否健全以及有效执行;                             (二)对本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发展规划、战
第十一条 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         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
陷,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确定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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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         (三)对本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
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审查过程中如发现    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
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当及    估;
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对本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的会计资料及
第十二条 以业务环节为基础,每季度对公     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
司内部机构及其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
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重大经营决策实施    计;
过程和效果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         (五)对大额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投资进行审计,
整性进行审计;                            定期(每季)对专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货币资金
第十四条 对大额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投资、   的内控制度进行审计;
募集资金使用、分/子公司撤销或调整、高          (六)对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
级管理人员离任等进行专项审计;            目、影视剧及综艺节目等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第十七条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要求的其他          (七)对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
审计事项。                                况进行审计;
                                               (八)对公司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任期及离任经
                                          济责任进行审计;
                                               (九)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侵占公司资产,严
                                          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专项审计
                                               (十)协助公司董事会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
                                          整改工作;
                                               (十一)对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十二)国家有关规定及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要
                                          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五条 每个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本季     第十一条 每个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计划
度审计工作总结及下季度审计工作计划,每    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每个会
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      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下一年度
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每个会计年度向审计委员会提
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交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
交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
                                          第十三条 审计部依法具有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发展规划、战略决策、
                                          重大措施、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收支等有关资
                                          料(含相关电子数据,下同),以及必要的计算机技
                                          术文档;
                                          (二)参加公司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
                                          议;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提出制定内部
                                          审计规章制度的建议;
                                          (四)检查有关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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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险管理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有关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就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
                                         开展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
                                         为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经同意作出临
                                         时制止决定;
                                         (八)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
                                         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
                                         (九)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和改进管
                                         理、提高绩效的建议;
                                         (十)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
                                         员,可以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给予通报批评
                                         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十一)对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贡献
                                         突出的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提出表彰建议。
第二十一条 审计计划:审计部根据本公司    第十六条 审计计划:根据工作安排,结合公司实际
的具体情况,每季度最后一月确定下季度审   情况,由审计部门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审计委
计工作重点,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审计委   员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 审计项目实施前应成立审计组,确定审计
                                         组长和主审人员,制订审计工作方案,明确分工,确
                                         定审计任务和目标;《审计通知书》一般提前三天向
                                         被审计单位发出,突击审计可以临时通知。审计通知
                                         书的内容应包括审计依据、审计时间、范围、主要审
                                         计内容和具体要求等。
第二十三条 审计报告:审计部对审计事项    第十九条 审计报告:审计部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
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提交审   出具审计报告,并附“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取
计报告,审计部提交审计报告前应当征求被   证”等有关资料。经审计部负责人审定后的审计报告
审单位意见,被审单位应在审计报告指定期   应当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部提交审计报告前
限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应当征求被审单位意见,被审单位应在审计报告指定
                                         期限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第二十四条 审计结论:被审单位或个人应        第二十条 审计结论:经审计委员会批准,以公
按审计意见书结论和决定及时作出处理,并   司名义下达审计结论或处理决定,被审计单位必须执
在审计结论和意见书规定时间内将处理结     行。被审计单位或个人对审计结论或处理决定有异议
果报告公司审计部。对审计意见和决定如有   的,可在收到审计文件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审计部门提
异议,可以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出,裁决处   出书面意见。审计部门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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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六章 奖励和处罚                          第六章 审计结果运用
第二十五条 对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三条 公司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
公司和个人,审计部向审计委员会提出给予     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审
表扬或奖励的建议。                         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被审计单位应当及时整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      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告知审计部。
一的被审公司(部门)和个人,由公司根据     第二十四条 公司对内部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
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提请     性、倾向性问题,应当及时分析研究,制定和完善相
有关部门处理:(一) 拒绝提供账簿、会计      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措施。
报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二) 阻挠审计      第二十五条 审计部应当加强与内部纪检监察、人事
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
(三) 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四) 拒     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
不执行审计意见书或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等工作机制。
(五) 打击报复审计工作人员和检举人的。      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
第二十七条 审计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有      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第二十六条 公司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     问题线索,按照管辖权限依法依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
处分:(一) 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二) 弄     机关、司法机关。
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三) 玩忽职守,给
被审公司造成损失的;(四) 泄露被审公司
商业秘密的。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七条 被审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
                                           董事会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一)拒绝接受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的;
                                           (二)拒绝、拖延提供与内部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
                                           或者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
                                           (三)拒不纠正审计发现问题的;
                                           (四)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
                                           (五)违反国家规定或者本公司内部规定的其他情
                                           形。
                                           第二十八条 审计部或者审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由公司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一)未按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
                                           范实施审计导致应当发现的问题未被发现并造成严
                                           重后果的;
                                           (二)隐瞒审计查出的问题或者提供虚假审计报告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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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三)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
                                        (四)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五)违反国家规定或者公司内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审计人员因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
                                        陷害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相
                                        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   第三十条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相符时,以
司审计部负责解释                        相关规定为准。本制度由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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