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超媒: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2019-05-1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300413,以下简称“芒果超媒”、“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于 2015 年 1 月完成,持续督导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芒
果超媒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目前持续督导期限
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出具
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二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二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 毕明建
保荐代表人 姚旭东、齐飞
保荐代表人联系电话 010-65051166-1697、010-65051166-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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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
发行人名称
司”)
证券代码 300413
公司简称 芒果超媒
注册资本 990,023,518元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金鹰影视文化城
法定代表人 张华立
董事会秘书 吴俊
联系电话 (0731)82168010
传真 (0731)8216889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2015年1月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及其发起人、控股股东进行尽
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
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
与中国证监会专业沟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规
定提交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
文件;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督导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督导
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持续关注公司为
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现
场检查,及时向深交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半年度、年度跟踪报告等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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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事项 说明
2018年6月11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快乐购物股
份有限公司向芒果传媒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9号),核准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中金公司及财富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
商)。
2018年6月26日,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上海芒果互娱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娱传媒有限公司、芒果
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湖南芒果娱乐有限公司5家标的公司各
100%股权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的工商手续办理完毕。2018年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7月12日,公司向芒果传媒有限公司等16名交易对方非公开发
配套资金
行的589,023,518股新增股份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0月8日上午开市起停
牌,计划启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工作。公
司股票停牌后,A股市场出现非预期的大幅波动,为稳健考
虑,经与主承销商研究,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暂缓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亦未向投
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
10月15日上午开市起复牌。后续,公司将积极争取在中国证
监会核准批复有效期内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
项。
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一)尽职推荐阶段
发行人能做到及时向保荐机构、会计师、评估师及律师提供首次公开发行
所需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机
构的尽职调查工作,为首次公开发行的推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二)持续督导阶段
发行人能做到及时发出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并提前将有关会议资料
送交保荐代表人;尊重保荐代表人的建议,完善各类制度、决策程序,补充、
完善信息披露资料;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募集资金核查、现场检
查、现场培训等持续督导工作。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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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意见,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
在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深交所的要求及时
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
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提交的其他文
件进行了审阅,认为发行人的信息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芒果
超媒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其他申报事项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芒果超媒尚有部分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保荐机
构将就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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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毕明建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姚旭东 齐 飞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