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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芒果超媒:关于与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9-06-28  

						证券代码:300413         证券简称:芒果超媒          公告编号:2019-037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实施内容、操作细节还需双方或其
子公司另行签订具体的正式合同。如果框架协议与双方后续签署的落地协议文件
的约定有差异,以落地协议文件的约定为准。公司未来将根据本协议涉及事项的
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但协议的
具体落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和提升,对公司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3、受市场环境变化、技术迭代或不可抗力影响,本协议后续实施过程中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无进展或进展不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芒果超媒”或“公司”)与咪咕文化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咪咕公司”)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
则,于2019年6月27日在上海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经友好协商,为充分发挥芒
果超媒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咪咕公司各自优
势能力,双方决定在基础电信业务、优质版权内容、5G领域、家庭产品、海外拓
展、战略投资和其他增量业务等方面进行全面战略合作。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   称: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昕
    注册资本:70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咪咕公司是中国移动面向移动互联网领域设立的,负责数字内容
领域产品提供、运营、服务一体化的专业子公司,是中国移动旗下音乐、视频、
阅读、游戏、动漫数字内容业务板块的唯一运营实体,下设咪咕音乐、咪咕视讯、
咪咕数媒、咪咕互娱、咪咕动漫5个子公司。
    咪咕公司与芒果超媒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标的和金额,亦不构成关联
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暂无需履行相关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的
    共同迎接未来重大发展机遇,缔结全面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双方技术、业务、
资源优势,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通过务实合作实现双方共赢发展,创造行业美好
未来。
    (二)合作内容
    1、双方在基础电信业务方面开展合作;
    2、双方的优质版权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进行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内容授
权、联合采购、联合制作、联合发行等;开展面向5G互联网的4K、8K、VR/AR等
超高清视频内容的共同开发、联合发行等合作;
    3、双方面向5G领域探索深度合作,共同参与超高清实验室,共同投入,共
享知识产权,就探索打造线下智能化5G演艺场馆、5G超高清直播等多方面开展媒
体融合创新合作;
    4、发挥咪咕公司在云基础设施、客户规模以及内容分发网络覆盖等方面的
优势,实现芒果超媒优质内容快速、安全、高效分发,芒果用户能够随时随地获
得最优网络体验,共同打造形成具备行业竞争力的互联网内容服务生态;
    5、双方在家庭产品端进行战略合作,公司向咪咕公司电视产品提供互联网
电视牌照支持、互联网电视融合播控技术平台以及全版权内容的支持;
    6、双方在业务管理、产品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推动中国移动各
省公司相关业务持续发展;
    7、双方在海外拓展运营方面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合作;
    8、双方在战略投资方面开展合作;
    9、双方在MCN、视频彩铃、联合会员、渠道推广、分发能力、衍生品销售等
方面开展合作。
    (三)工作协调机制
    为便于推动落实本协议约定的战略合作,双方同意共同建立双方战略合作的
相关协调机制,包括建立战略合作联席委员会和根据具体合作需要设立的业务合
作工作组。联席委员会成员应由双方高层管理人员组成,实行双主席制,由双方
各指派一名主席。各工作组在联席委员会领导下落实具体工作。
    (四)协议的生效条件、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但协议的
具体落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和提升,对公司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合作有助于公司面向5G领域探索视频业务创新应用,符合公司长远
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反映协议双方的合作意向或原则,具体
项目的实施仍需另行签署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受不可预测
因素或不可抗力影响,可能产生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的风险。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涉及的合作内容,虽然双方在渠道、技术、
团队等方面能满足履约需要,但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技术
迭代、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合作预期目标具有不确定性。
    3、公司最近三年未出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无进展或进展不达预期的情况。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是否有实质性进展
                                  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已于2018年6月21日取
                                  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批复,2018年7月12
重大资产重组框
                  2017年6月16日   日已经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过户
架协议
                                  及新股上市,2019年5月30日已经完成募
                                  集配套融资及新股上市。
     4、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重大资
产重组”)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2018年7月12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控股股东芒
果传媒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做承诺,其在
重大资产重组前所持股份限售期将于2019年7月12日结束。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
2018 年 7 月 11 日 披 露 的 《 关 于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相 关 方 承 诺 事 项 的 公 告 》
(2018-043)。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后续进展情况的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芒果超媒与咪咕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