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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芒果超媒: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2020-12-09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函


     我们作为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及《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签电视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采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
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乐
阳光”)拟与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广播影视集团”)续
签《电视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采购协议》,以采购湖南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优质
版权内容,是丰富公司版权库、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需要;其交易定价是在往
年采购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采取市场化方式协商确定,交易定价
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签联合招商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快乐阳光拟与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湖南广播电视台广告
总公司续签《联合招商框架协议》,前述框架协议的签署系充分发挥传统媒体资
源与新媒体平台的各自优势,为广告客户提供一体化的广告投放资源,提升公司
广告招商效果,交易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一致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调整与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事前认可意见
    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咪咕文化”)系公司战略合作方,双方
在多个业务领域开展合作。此次公司拟调整与咪咕文化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具有商业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钟洪明、肖星、刘煜辉
                                                       2020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