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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芒果超媒: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10-22  

                        证券代码:300413           证券简称:芒果超媒         公告编号:2021-063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创投”)与湖南财信精果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财信精果”)已于2021年10月20
 日签署《股份购买协议》,约定阿里创投向财信精果协议转让所持有的93,647,857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1%。交易完成后,阿里创投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 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为国有主体,其所签署的《股份购买协议》尚需
 取得财信精果的相关国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及实施,后续能否取得相
 关国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及本次协议转让能否实施完成均存在不确定性。

     3、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合规性后方可实施,且需经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能否获得
 相关部门的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4、 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 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
 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阿里创投拟
 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93,647,85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1%。

     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协议转让股份豁免其履
行股份锁定相关承诺义务的议案》,该议案在2021年10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阿里创投前述股份锁定义务被豁免。

       2021年10月20日,公司收到阿里创投书面通知,阿里创投已与财信精果签署
《股份购买协议》,向财信精果转让公司93,647,85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股份转让价格为47.56元/股,股份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4,453,892,078.92
元。交易完成后,财信精果持有公司 93,647,85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1%;
阿里创投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
更。

二、 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8793662919X

          住所          杭州市滨江区网商路 699 号 1 号楼 3 楼 301 室

        法定代表人      戴珊

        注册资本        26,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除证券、期货);为创业企
        经营范围
                        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成立日期        2006 年 10 月 10 日

        经营期限        2006 年 10 月 10 日 至 无固定期限




三、 受让方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     湖南财信精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4MA7BPQQQ5L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 188 号湘江基金小镇 2#
          住所
                        栋 2 层 204-156 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       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      66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从事非上市类和上市类公司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
                        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1 年 10 月 12 日

      经营期限        2021 年 10 月 12 日至 2031 年 10 月 11 日


四、 《股份购买协议》的主要内容

    卖方: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即“转让方”)

    买方:湖南财信精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受让方”)

    1、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卖方与买方于2021年10月20日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本协议”)。

    2、本次转让的方式和数量

    本次转让的股份为卖方持有的93,647,857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5.01%)(“待售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如果在本协议签署日以后交割日以前,上市公司(1)就待售股份宣布任何
现金股利或分红(如有),购买价款应当扣除该等已经或应当向卖方支付的现金
股利或者分红的金额;(2)发生配股,待售股份的每股价格和/或待售股份数量
应相应调整,具体操作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本次转让价格

    本次待售股份的每股价格为人民币47.56元。买方应支付的待售股份转让价
款总额为人民币4,453,892,078.92元(“购买价款”)。

    4、交割

    本协议项下交易的交割(“交割”)将于所有交割条件得到实现或被买方或
卖方豁免之日或卖方和买方约定的其它时间(“交割日”)发生。

    卖方和买方都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采取或促使采取、实施或促使实施必
要、合适或适当的所有行动和行为,以确保在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后十五(15)个
营业日内,交割条件被满足以及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完成交割。

    买方及卖方在交割时购买/出售待售股份的义务取决于在交割时或交割前以
下先决条件的满足,或者买方(仅就下述第(b)至(e)项及第(g)项)或卖方(仅就
下述第(a)项及第(f)项)书面放弃以下先决条件:

    (a) 决策或审批.     买方已就本协议项下交易履行相关国资主管部门审批程
序并获批通过。

    (b) 决策或审批.     卖方已取得了为完成本协议项下交易所应取得的内部决
策和外部审批程序。

    (c) 陈述与保证的准确性.     卖方的陈述和保证在截止交割日在所有重大方
面均真实准确。

    (d) 卖方锁定期豁免.     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豁免卖方履行股份锁定承
诺义务的议案。

    (e) 交易所确认.     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确认程序,并获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确认意见书。

    (f) 购买价款支付.     买方已经按照本协议第2.03(c)条的规定,在规定的期限
内及时、足额向卖方支付了第一笔购买价款和第二笔购买价款。

    (g) 待售股份过户.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待售股份已经登记于买方名
下的书面确认。

    5、付款

    在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及买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
案程序后两(2)个营业日内但在任何情况下不晚于2021年10月31日,买方应向
卖方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1,336,167,623.68元(即购买价款的30%)
(“第一笔购买价款”);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协议转让出具确认意见书后
五(5)个营业日内,买方应向卖方如下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1,336,167,623.68元
(即购买价款的30%)(“第二笔购买价款”);在交割日后的三十(30)个营
业日内且不晚于2021年12月15日,买方应向卖方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
1,781,556,831.56元(即购买价款的剩余40%)(“第三笔购买价款”)。

    6、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买方就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交易获得相关
国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7、协议终止

    发生以下情形,协议终止:(a)发生不可抗力情形;(b)其他任何非因双
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交易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

五、 本次协议转让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阿里创投和财信精果已按相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本次协议转让所签署的《股份购买协议》尚需取得财信精果的相关国资
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及实施,后续能否取得财信精果的相关国资主管部
门审批通过及本次协议转让能否实施完成均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合规性后方可实施,且需经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能否获得
相关部门的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的同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