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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芒果超媒: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5-1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芒果超媒(300413)
保荐代表人姓名:姚旭东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琨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
                      项目                                       工作内容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年12月21日
                                              涉及信息披露的基本情况;信息披露规范;董监
(3)培训的主要内容
                                              高任职行为规范;内幕交易监管规定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3、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分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类金融业务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金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
                        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1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向中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及赵言、黄钦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2
                        号)。因中金公司在保荐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
                        责督促发行人按照监管要求清理相关对赌协议并履行披露义务,未主动就
                        对赌协议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发表专项核查意见,违反了相关规定,中
                        国证监会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报告期内中国证监     2.2021 年 11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向中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
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176 号),因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中金公司使用成本法对私募资管计划中部分资产进行估值以及存在对具有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资品种采用的估值技术不一致的情况,违反了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                基于此,对中金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3.2021 年 12 月 24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王晟、孙雷、赵沛霖、幸科、谢晶欣采取监管谈话
                        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61 号),因中金公司在保荐某公司申请在科创板
                        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科创属性认定履行充分核查程序,主要
                        依赖发行人提供的说明性文件得出结论性意见,相关程序及获取证据不足
                        以支持披露内容,未能完整、准确评价发行人科创属性,违反了相关规定。
                        基于此,对中金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已经提交了相关整改报告或
                                              3
     报告事项                                说明
                      完成了相关整改。
2、其他需要报告的重
                      无
大事项




                                         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姚旭东                      王   琨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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