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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光防雷: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08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经讨论,我们以独立和客
观的立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所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与专业机构合作设立基金,可借
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提高投资效率,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对本次拟对外投资暨
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基于以上意见,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投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金智             文岐业         黄兴旺




                                                     2018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