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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光防雷: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2020-11-17  

                         证券代码:300414         证券简称:中光防雷           公告编号:临-2020-058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股东王雪颖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股东王雪颖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725,241 股,通过股东四
 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6,301,296 股,合计持
 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9.43%。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
 月内(2020 年 12 月 9 日-2021 年 6 月 8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或者在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2020 年 11 月 23 日-2021 年 5 月 22 日)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 1.5397%)。窗口期不减持。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
 披露了《关于大股东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9),
 公司股东王雪颖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2020 年 5 月 18 日-2020 年 11 月 17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或者
 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2020 年 4 月 27 日-2020 年 10 月
 26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00 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 1.5397%)。
     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大股东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2020-042),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发布了《关于持股 5%以上
 股东减持比例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3)及《关于大股东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股份数量减持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4)。
     公司于今日收到王雪颖女士出具的《股票减持时间届满告知函》,告知原减
 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以及减持计划期间的减持股份情况;同时收到王雪颖女士出具
 的《中光防雷董监高减持计划告知书》,告知未来的减持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股东王雪颖女士减持计划实施
  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王雪颖女士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4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 322.69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9938%,
  未超过原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比例。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减持情况
  见下表: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万股)       (%)
                                  2020-08-10            15.278         54.29        0.1672
                                  2020-08-11            14.802          3.4         0.0105
   王雪颖          集中竞价
                                  2020-09-03            15.746          250         0.7699
                                  2020-11-04            17.067           15         0.0462
            合    计                 --                     --         322.69       0.9938
      注 1:表格中数据系四舍五入计算得出。
      注 2:上述集中竞价减持的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直接持有股份   24,952,141         7.6839         21,725,241        6.6902
 王雪颖      其中:无限售条件   6,238,035          1.9210         3,011,135         0.9273
                  高管锁定股    18,714,106         5.7629         18,714,106        5.7629
          注:表格中数据系四舍五入计算得出。


          (三)王雪颖女士作出的其他相关说明
           1、王雪颖女士此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王雪颖女士此次减持情况与 2020 年 4 月 21 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
存在差异情况;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减持股数,并严格遵守其股
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3、截至本公告日,王雪颖女士严格履行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作出的承诺。
     4、王雪颖女士属于公司大股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此次减持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本次减持后,王雪颖女
士仍是持有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股东未来减持股份计划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姓名:王雪颖
    2、职务:董事长、总经理
    3、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止公告之日,王雪颖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725,241 股,通过股东四
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6,301,296 股,合计持有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9.43%,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00 股
    4、拟减持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1.5397%
    5、减持期间: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2020 年 12 月 9 日-2021 年 6 月 8 日,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或者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020 年 11 月 23 日-2021 年 5 月 22 日, 且在任意
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
    7、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截至本公告日,股东王雪颖女士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
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股东王雪颖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王雪颖女士系公司大股东,并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应
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1、王雪颖女士出具的《中光防雷董监高减持计划告知书》及《股票减持时
间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