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防雷: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8-06
证券代码:300414 证券简称:中光防雷 公告编号:临-2021-040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5 日 1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
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
到董事 6 名,其中董事魏军锋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
周辉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投票,独立董事金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
委托独立董事黄兴旺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投票。公司董事长王雪颖女士主持了本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
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
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 “在
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基于此,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的通知要求,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