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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光防雷: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2022-12-07  

                         证券代码:300414         证券简称:中光防雷         公告编号:临-2022-041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股东王雪颖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王雪颖女士计
 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2 年 9 月 7 日-2023
 年 3 月 6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内容详见 2022 年 8 月 16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大股东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5)。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
 时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
 情况。
     公司于今日收到王雪颖女士的《股票减持时间过半告知函》,告知公司其减
 持股份时间较预披露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7 日,王雪颖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对比表
    基于王雪颖女士在 2022 年 9 月 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7 日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其持股数量及比例未发生变化,不再罗列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对比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在减持计划期间,王雪颖女士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王雪颖女士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
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王雪颖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王雪颖女士承诺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备查文件
   1、王雪颖女士的《股票减持时间过半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