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丰科技: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09-29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
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
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或“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自身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
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
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
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
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
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
润的范围。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
虑独立董事、监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三、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社会公
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
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间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网络
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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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
会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四、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
条件的,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
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
盈利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
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应
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
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也即: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公司发
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及执行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或者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修改
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
资者稳定回报,由董事会充分论证,并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对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还应详细论证其原因及合理性。
董事会应就制订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预案,该预案应经全体董事二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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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
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对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还应在相关
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二分
之一以上监事表决通过。若公司有外部监事,外部监事还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
订或修改发表意见。
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应采取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提
供便利。
六、股东回报规划的生效机制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
同。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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