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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浩丰科技: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2020-09-29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北京浩丰创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丰科技”、“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
顾问,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
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重组相关
事宜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本次重组出具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浩丰
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现就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进
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方案符合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交易出具的专业意见已经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
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期间,
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特此声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
承诺》之签署页)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