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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浩丰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2020-09-29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鉴于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的方式购买北京信远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远通”)100%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可能引起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波动,为避免因参与人员过
多透露、泄露有关信息而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
对方对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了严格保密措施及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初次筹划本次交易时,即告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交易筹划
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会对当事人
以及本次交易造成严重后果;
    2、筹划本次交易期间,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上市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开市时
起继续停牌,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2020 年 4 月 14 日披露的《北京浩
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
号:2020—014)、《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及时和参与筹划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公司及各
中介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各方参与人员均严
格遵守《保密协议》的规定;
    4、在上市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过程中,知悉相关保密信息
的人员仅限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了保
密义务,未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披露本次交易的情况;
    5、在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上市公司
与交易对方约定,除非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不能直接
或间接地披露、使用,或允许其董事、职员、代表、代理、顾问和律师披露或使
用相关保密信息;
    6、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制作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登记筹划决
策过程中各关键时点的参与人员、筹划内容等信息,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
送。
       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严格规范,相
关人员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信息披露事宜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发生不正当的信息泄露
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
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署页)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