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丰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7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
23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
本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杰芳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以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更新财务数据)和备考
审阅报告(更新财务数据)的议案》
基于审慎、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保证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称“本次交易”)顺
利推进,公司聘请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中
审众环会计师”)就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开展了审计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为本次交易出具了更新财务数据
至2020年12月31日的《北京信远通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
0211209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和《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
阅报告》(众环阅字(2021)0210001号)(以下简称“《审阅报告》”),详见公司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五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重组审核规则》《持续监
管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本
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司根据更新财务数据后的《审计报告》和《审阅报告》编
制了《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五次修订稿)》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