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8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现就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我们
认为:
经审核,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
服务机构,在审计服务过程中,审计人员表现出了较高的职业素养和执业水平,
能独立、客观、公允地履行审计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综上,我们对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表示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王凡林 张 立 仲为国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