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17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2022年6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聘任程序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
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且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2、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我们认为本
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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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协调能力,能够胜任任职岗位的职责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颜媛媛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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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王凡林 张 立 仲为国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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