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5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拟出售部分房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固定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符合公司经
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交易。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王凡林 张 立 仲为国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