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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浩丰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1-02  

                        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8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1月1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

年11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

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浩
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王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须以书面形
式提前五天通知,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
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说明。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要,拟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的要
求。各位董事在充分了解《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
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要求以及董事权利的内容基础上,作出豁免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时限的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陕西正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8%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与谢渤、刘群、重庆上创科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重庆上创科微”)、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基
石”)签署《关于陕西正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华信息”)之股权
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6,445.00万元收
购谢渤、刘群、重庆上创科微、北京基石合计持有的正华信息38.00%股权。根据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
[2022]第10956号),截至2022年4月30日,正华信息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5,706.65万元,评估值为18,516.56万元。交易各方参考评估值协商确定,本次收
购正华信息合计38%股权的收购对价为人民币6,445.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
正华信息将成为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拟收购陕西正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8%股
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