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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新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17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1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卜
范胜先生召集,并于本次会议召开前 3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
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信的方式召开。应当出
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12 人(无代为出
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由董事长卜范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达成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目前公司 41
名 激 励 对 象 第 一 个 解 除 限 售 期 可 解 除 限 售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数量为
237,748 股。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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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0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及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王寿钦先生作
为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由于 2017 年度部分子公司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完
全达到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回购注销因业绩未达成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078 股,回购价格为 14.9510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本
次回购事项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39,953,048 股变更为
239,951,970 股,注册资本将由 239,953,048.00 元变更为 239,951,970.00
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国浩律师(深圳)事务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王寿钦先生作
为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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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计划回购注销因部分激励对象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所对应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078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39,953,048 股变更为 239,951,970 股,注册资本将由 239,953,048.00
元变更为 239,951,970.00 元。董事会同意在回购注销后对公司章程的
对应章节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登记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8-105)。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视生产经营需要,向兴业银行广州天河北支行申请额度

不超过 5,000 万元授信,该额度为扣除保证金和存单或票据质押后的

敞口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贴现、进出口押汇、信用
证、保理等业务,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

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并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

的全部文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银行申

请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 航新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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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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