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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半年度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8-08-23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8年半年度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事项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
项》及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对公司2018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经对报告期内以及以前期间发生并累计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进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 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州航新电子有限公司提供了
4,000万元的授信担保,实际担保发生额为1,000万元,该担保事项已
经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
对外担保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半年度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施鼎豪                             黄瑞旺




             谢   军                            肖   健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