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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新科技: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发行公告2018-12-20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23 号文核准公司获

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一次发行的方式。

    2、本次债券名称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简称“18 航新 S”。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2 亿元

(含 1.2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120 万张,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

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新世纪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主体评级为 AA-。本

次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94,651.71 万元(2018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2.53%,母公司

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1.90%;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6,625.41 万元(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7,220.34 万元、5,986.22 万元、6,669.66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

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

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

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

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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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3 年,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2 个计息年度末附设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增信情况: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的债券本息兑付提供

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调整本

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

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日,即为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通过指定的交

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回售价格为面值

100 元,相应的本期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

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

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4.5%-7.5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T-1 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

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T 日)在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

请投资者关注。

    11、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

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采取网

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

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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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

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

手(100 万元),超过 1,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

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3、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

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5、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 AAA,

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16、截至公告日,公司股票状态正常,不存在业绩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等其

他影响发行及上市条件的情况。

     17、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广州航新航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 》。 与 本 次 发 行 的 相 关 资 料 , 投 资 者 亦 可 登 陆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8、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

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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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航新科技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                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1.2 亿元
                               指
券                                  (包含 1.2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本次债券不涉及分期发行,“本期债券”指本次债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债券的公开发行
股东大会                       指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公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理人、广发证券
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
                               指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世纪
保证人、广东再担保             指   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指   2018年12月21日,为本次发行接受合格投资者网下询
网下询价日(T-1 日)
                                    价的日期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           指   2018年12月24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认购的
始日(T 日)                        起始日期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由签署
承销团
                                    承销团协议的各方组成的承销团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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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简称“18 航新 S”。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 1.2 亿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的发行期限为 3 年,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2 个计息年

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通过

发行时市场询价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年利率为本次债券原有票面利率加

上或减去调整基点。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

在后续期限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

平。

    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调整本

次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

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

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票面利率及幅度的公告

后,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申报日即为自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

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通过指定的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持

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回售价格为面值 100 元,相应本期债券面值

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的,则视为放弃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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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

还本。即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

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1、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本次债券的缴款日,即 2018 年 12 月 25

日。

    12、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市地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

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3、付息日: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2 月 25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

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2 月 25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14、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2 月 25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如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2 月 25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到期偿付本息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到期偿付本息登记日按登记公司相关

规定处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

持本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6、本金支付日:本次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21 年 12 月 25 日。但若投资

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20 年 12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

项不另计利息。

    17、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

关规定办理。本次债券于每个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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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本金支付

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到期偿付本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

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8、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2 亿元(含 1.2 亿元),由广东省融资再

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出具的《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

创业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债券信用评

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

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20、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发行对象:本次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者除外)公开发行。

    22、发行方式: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

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23、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4、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

销。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50%

资金用于归还股东借款,50%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26、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7、质押式回购安排: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28、上市安排: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

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

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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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

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

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

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0、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2018 年 12 月 20 日)
            T-1 日              网下询价(簿记)
   (2018 年 12 月 21 日)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2018 年 12 月 24 日 )     网下认购起始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T+ 1 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 15: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之前将
   (2018 年 12 月 25 日)
                                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 2 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2018 年 12 月 26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4.50%-7.50%,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

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利率区间范围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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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询价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1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

投资者必须在 2018 年 12 月 21 日(T-1 日)14:00-16:00 之间将《广州航新航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

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经簿记管理人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网下利率询价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

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

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并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

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

    (7)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

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投资者如需对已提

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

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

购申请表》。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在 2018 年 12 月 21 日(T-1 日)14:00-16:00 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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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交易所债

券市场风险揭示书》、《合格投资者确认函》、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文件或金融产品的证明文件1之复印件传真至主承

销商处。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主承销商有权要求合格投资者补齐上述材料及

认定合格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是否有效。

       传真:020-87553363-1000;22

       联系电话:020-87553580、020-87555888-6734、6740。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

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及发行人同意不可撤销。

       经簿记管理人同意可以启用应急邮箱:gfzqbond@gf.com.cn 接收投资者认购

申请,投资者需发送标题为“xxx(机构全称)18 航新 S 认购申请”的加盖单位公

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交易所债券市场风险揭

示书》、《合格投资者确认函》、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

金融业务的许可文件或金融产品的证明文件之复印件。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邮件

形式的认购申请是否有效。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

将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

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


1 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公益基金、
QFII 等对应的开户材料)、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要提供产品成立备案
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
2 簿记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将启用备用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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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2 亿元(含 1.2 亿元)。 每个投资者的最低认

购单位为 1,000 手(100 万元),超过 1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

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

超过本次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018 年 12 月 24 日(T 日)9:00-17:00,2018 年

12 月 25 日(T+1 日)9:00-16:00。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在 2018 年 12 月

21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拟参与网下认购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记管

理人根据网下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配售数量,并向投资者发送《配售缴

款通知书》或签订《网下认购协议》。拟参与网下认购的投资者应在 2018 年 12

月 21 日(T-1 日)14:00-16:00 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后的《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3)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的《交易所债券市场风险揭示书》;

    (5)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的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文件或金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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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的证明文件之复印件;

    (6)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投资者的获配售金

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

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

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

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

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

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次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8

年 12 月 25 日(T+1 日)16:00 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

应注明投资者全称和“18 航新 S 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

证。

    收款账户户名: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账号:441164670018800055901

    收款账户开户行: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1581000027

    收款银行地址:广州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8 年 12 月 25 日(T+1 日)16:00 前缴足认购款的投资者将被视

为违约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

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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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

示条款参见《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光宝路 1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光宝路 1 号

    联系人:陈茜茜、周超

    电话:020-66350978

    传真:020-66350981

    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19 楼

    联系人:张远源、陈东

    电话:020-8755 5888

    传真:020-8755 7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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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后传真至主承销
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如以电子邮件方式申购本期债券,请务必标明发送申购文件的工作邮箱地
址。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托管券商席位号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工作邮箱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询价利率区间 4.50%~7.50%)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申购比例(万元/%)(单一标位,非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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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重要提示: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后,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T-1 日)14:00 至 16:00 之间连同加盖
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的《合格投资者确认函》、《交易所债券市场风险揭示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金融
业务的许可文件或金融产品的证明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传真: 020-87553363-1000;电话:020-87553580、020-
87555888-6734、6740。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
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3 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如有比
例限制请在该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
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
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承担相应缴款责任的承销商有权处置
该违约申购要约项下未缴款部分对应的本期债券。同时,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承担缴款
责任的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该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
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单位盖章)

                                                                                                2018 年 12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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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有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规定,本机构为:

请在()中勾选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

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

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

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

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

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

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1.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2.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3.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备注:本确认函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

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

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否()


                                 投资者: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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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所债券市场风险揭示书

    一、【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
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
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交易。
    三、【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
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
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
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
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
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
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
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
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十一、除上述风险外,投资者还可能面临本金亏损、原始本金损失、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
变化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限制销售对象权
利行使期限、解除合同期限等风险。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及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
债券认购及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
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本人或本机构作为投资者已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充分知晓债券投资交易存在的风险,并自愿承担
可能发生的损失。




                                                                             投资者(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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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
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
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
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3.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不超过发行总额;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最多可填写10档票
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
5.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
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人
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
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3.30%~3.7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
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3.40%                                          1,000
                    3.50%                                          1,000
                    3.60%                                          1,000
                     合计                                          3,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4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3.40%,但低于3.5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
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3.50%,但低于3.6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
元,有效申购总额为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3.6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有效申购
总额为3,000万元。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后在本
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规投资者确认函》、
《交易所债券市场风险揭示书》、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文件或金融产品的证明文件之复印件
3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9.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传真:020-87553363-
     4
10004 ;联系电话:020-87553580、020-87555888-6734、6740。

3 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公益基
金、QFII 等对应的开户材料)、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要提供产品成
立备案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
4 簿记管理人认为必要时将启用备用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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